时间:2022-09-29 13:15:06来源:法律常识
9月1日晚上7点15分,南京交警五大队接到群众报警,在清江路靠近清河新寓公交车站,两辆小车发生碰擦引发交通事故,现场无人受伤。
接警后,民警立刻赶往现场,发现两车均有车损,两位司机刘某和金某留在事发现场,但是刘某浑身酒气,怀疑系酒驾。经对两人进行酒精呼气检测,刘某的测试结果高达240mg/100ml,远超醉驾标准,随后刘某被依法带至医院提取血样,并带回五大队约束至酒醒。
吹气数值高达240mg/100ml
经询问,刘某事发当天中午约了朋友在银城街吃饭,期间喝了半斤白酒和2瓶啤酒。下午2点半结束后,刘某等人又去附近KTV唱歌,又喝了四五瓶啤酒,到晚上六点半左右结束。因为家住附近,刘某就心存侥幸驾车回家,结果因为酒喝多了头晕走错了路,还撞上了对面一辆轿车,发生事故。
根据血检报告,刘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9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经调查,刘某于2019年7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交警一大队查获。时隔一年,刘某不仅没有吸取教训,还醉酒驾驶机动车。刘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处理中。
通讯员 李夏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郭一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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