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4 18:13:04来源:法律常识
今天(8月5日)中午11:47分,在福州仓山区金达路与金洲北路十字路口,一辆黑色轿车与一辆小商务车相撞,商务车被撞翻车。两车司乘人员无生命危险。
12点左右,记者赶往现场后看到,一辆灰色的东风商务车四轮朝天,翻车在地,玻璃渣子碎落一地,商务车右侧车身被撞凹陷,车窗玻璃碎裂。
黑色尼桑轿车前部受损严重,引擎盖变形凸起。
两辆事故车车主都在现场处理。
商务车车主陈先生说,他当时从金洲北路直行要过十字路口,右侧一辆黑色轿车从金达路口冲了过来,他根本没反应过来,车就已经被撞翻了。
“当时就感觉非常大的冲击力,车身旋转,然后我整个人就趴方向盘上了。”
事故发生后,尼桑轿车司机下车帮陈先生打开车门,陈先生艰难从车厢爬出。记者看到,陈先生左右手手腕处受了擦伤,身体没有大碍。
对于这起事故,黑色尼桑车主不愿透露太多事故细节,他觉得自己当时并没有开很快,“我就不多说了,让交警判定吧。”
目前,交警判定商务车全责。
商务车车主陈先生说:“交警根据“让右”的原则,判定我全责,因为黑色尼桑是从我右侧路口开过来的。”
另外,记者还注意到,金达路与金洲北路十字路口没有设置信号灯,加上路口设有施工围挡,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通行较为混乱。
谨慎慢行,安全第一!
记者:小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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