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2:23:22来源:法律常识
不少小区都有业主群,除了物业通知小区的相关事宜,也会有邻居遇到难事求助,只要在群里问一声,总会有邻居热心发言,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不过,王女士前不久,就因为帮助“邻居”出谋划策,险些被踢出邻居群,因为她想帮助的对象,竟是一个潜入业主群的骗子。“伪邻居”出没,他们可没存什么好心思。
石市警方发布的警情提示。
假聊天 真骗人
家住高新区的刘女士说,他们的业主群日常挺活跃的,除了物业的通知之外,也会有团购、闲置物品交换等信息,有人遇到麻烦事儿也会在群里问问,看看邻居们有什么高见。不过由于平时工作比较忙,所以她很少在群里发言,但是闲下来的时候也会翻翻大家的聊天纪录。前几天,她睡前又像往常一样拿手机翻看群里的信息,正好有人因为胃疼困扰,问有什么疗效好的药。一位热心的邻居就问她是怎么引起的胃疼,然后又热心地推荐说有个大夫有特效药,又发了二维码,推荐加二维码入群咨询。王女士告诉记者,恰好那天她在单位跟几个同事也聊起了胃疼的话题,就忍不住发言提醒,年轻人一定要注意规律饮食,千万不要为了减肥节食,然后又暴饮暴食。没想到没过一会儿,群管理员就专门@了她和另外两个聊天的人,说了一句套路挺深啊,就一起踢出了群。
刘女士瞬间懵了,不知道到底发生了什么,之后她又加了群管理员的好友,才知道原委。这样的聊天在好几个群里出现过,就是为了引人加群,然后骗人财物。为了防止邻居受骗,群管理员才宁肯错踢,也不留情。
无独有偶,王先生也是莫名其妙地被拉到了一个微信群里,被套路购买某种产品,不过王先生因为警惕性比较强,出于正义感他还说了一句:这都什么年代了,还用这种老套路骗钱。提出质疑的王先生,随即就被踢出了这个微信群,也没有了给大家提醒的机会。
有人冒充业主进入业主群。
难辨真 慎捐款
“邻居们,打扰大家了,跪求大家救救孩子吧。”在李先生小区的业主群,一位“业主”在群内发送一条“轻松筹”链接,称丈夫身患尿毒症,整个家庭陷入危机,实在没办法了,求邻居相救。之前李先生还在群里看到过“水滴筹”的链接,同样是为癌症患者筹款,而链接里也显示有李先生的微信好友捐过款。李先生说,其实他也很想给那些需要帮助的朋友伸出援助之手,但是因为之前有朋友提醒过,这些筹款链接真假难辨,有的确实是遇到了困难,有的则是利用大家的同情心来骗钱,所以他就不再轻易捐款。“其实不认识的人也不会多捐,我个人损失三五十块钱也无所谓,但是善心给不了真正需要的人,却助长了不劳而获的骗子,就是我不能接受的了。”
在李先生的业主群里,也曾出现过“伪业主”出没的情况。虽然一般的业主群都会要求成员以楼号加房号的方式来命名群昵称,但由于业主群管理比较松散,而且很多人都把群设置成了免打扰的状态,不是每个人都会随时关注群里的消息,这就给了那些“伪业主”可乘之机。他就发现了隔壁单元的邻居质疑有人冒用了他的房号,当他站出来为真邻居作证,并向群管理员举报之后,那个“伪业主”就迅速退群了。
据了解,有些职业的推广人员,他们加入多个微信群,帮他人发送推广链接,从而抽取一定的提成。有打着“助力商业”推广的软件和网站,只要交钱,他们就能帮用户进行推广,但是也有可能连这个求助信息都是伪造的,就是利用大家的爱心来诈骗。此前,警方也曾就“轻松筹”等筹款平台存在的诈骗情况,发布过相关提醒。平台通过微信传播,打破了地域限制,极易扩散和膨胀,捐款人个体涉案金额少,即使发现被骗也大多不会向公安机关报案。所以遇到此类链接,一定要验明正身,最好能确认邻居的身份再伸出援助之手。
擦亮眼 慎入群
石家庄市公安局长安分局刑警大队在8月1日的警情提醒中,发布了这样一个真实案例:小璇是某高中学生,通过同学介绍,在微信上添加了一个叫小王的人,小王将话术发给了小璇后,便把其拉入一个QQ群,并让其下载如流App,小璇的任务就是按照指定名单(潜在受害者)拨打电话,并将潜在受害者拉入QQ群。
小璇的话术:我是××网络科技的人事,在58同城后台看到您的一份求职简历,我们公司现在正在招线上居家办公人员,岗位是文职,主要负责统计数据文档,如果方便的话请添加QQ群了解详细工作内容,而添加群后就是诱导进群人员进行刷单。
记者了解到,石家庄市公安局反诈中心前不久曾发布防范扫码引流诈骗团伙的紧急预警,多地公安机关发现,不法分子会选择集贸市场、住宅小区、超市商圈等人员流动较多的区域,以奖励电锅、水壶等小礼品为诱饵,引诱群众扫描二维码加微信并将好友拉入微信群。之后,就有诈骗团伙通过在微信群内发送股票、理财、刷单、贷款等信息或链接,对群内人员实施诈骗。
民警也提醒,拉人入群的方式五花八门。像伪装成邻居进入业主群的这种方式,欺骗性就很大,如果拉进群只是购买高价商品或者低性价比的服务,很多人还会选择不报案,自认倒霉。更多的电信诈骗是通过股票、刷单、贷款来诈骗。所以,切记不要随意添加陌生人的微信群,更不要为贪图小便宜随便扫描二维码,不给骗子可乘之机。
“伪业主”混进了业主群,作为管理者,群管理员需不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呢?
河北北方国立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士杰表示,一般业主群都是公益性质的,是为了传递信息和方便交流而建立的,所以在群里发生被骗等财物损失,一般群主不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徐士杰也建议,每个群的群主和群管理员作为群管,一定要严格审核群成员的身份,当有新人要求加入时,一定要认真辨别。尤其是业主群,一定要确保群成员的身份信息真实有效,比如要求群成员把群昵称改成统一的门牌号加姓名的格式,这样有利于业主们互相辨别,互相监督。当然群管理员也要擦亮眼睛、提高警惕,一旦觉察有成员加群动机不纯,或者发言有诱导倾向,要尽早对其提出警告,对其他群成员做出提醒。如果确认某群成员不是本小区的业主,怀有其他目的入群的,应该及时清理出群。
文/图 燕赵晚报记者 方小北
来源: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