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7 18:10:14来源:法律常识
根据深圳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将本院有关现场开庭、现场办理诉讼服务的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2年8月22日起,所有进入本院办公区域和各派出法庭的人员请严格配合防疫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听从工作人员指引,进行体温测量,扫场所码,出示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均为绿码),以及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在高风险区、中风险区内或健康码显示为红码、黄码,或无法提供符合上述时限要求核酸检测证明的当事人、律师等诉讼参与人,请暂缓来访,并最迟在开庭前1个工作日与案件承办法官或法官助理联系申请改期或线上开庭。
二、凡前来本院现场办理业务的人员请提前在微信公众号“宝安法院服务号”进行预约,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预约成功页面,办理业务当日持预约人身份证件及预约截图交工作人员核验。
预约方式:微信识别下方二维码关注“宝安法院服务号” 微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屏幕下方“网上预约”——“我要预约”,按屏幕指引进行预约申请,预约成功后请截图保存。
三、有关立案、提交资料、阅卷、查询、庭审、信访等诉讼服务需求,提倡通过广东法院诉讼服务网(ssfw.gdcourts.gov.cn)、深圳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办理和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咨询,非必要不到现场办理。相关结果将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方式及时反馈,请保持联络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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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疫情防控给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相关工作如有最新调整,本院将及时发布公告,我们将尽最大努力提供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特此通告。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022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