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10:39:28来源:法律常识
9月28日,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隆重举行了“检护晨星”法律志愿服务队成立大会,会议邀请了市院政治部、区委政法委、区委宣传部、妇联、残联、共青团、特殊学校、街镇、社区、帮扶村等共计15家部门、单位参加。
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检护晨星”法律志愿服务队是在原“天津市宁河区人民检察院关护农村智障女性志愿队”的基础上,不断强化服务力度,创新服务方式,丰富服务内容,通过凝聚检察干警集体智慧和力量,发挥检察干警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法律监督中的办案实务经验,进一步深化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发挥,打造的一支专门致力于为人民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的志愿者团队。
法律志愿服务队旨在以检察干警的热情和优秀的专业能力,紧紧依托检察职能发挥,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法治文化,重点围绕“保障执法办案”、“保护弱势群体”、“助推司法救助”、“参与基层治理”、“助力乡村振兴”、“强化普法宣传”等队伍中心职能,找准服务全区经济社会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着力点,全力助推法治政府建设,打通基层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实的检察产品,努力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化解矛盾用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新时代宁河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法律志愿服务队围绕六项中心工作共分为六个职能组,分别是:
保障执法办案组:
成员:吴荣满 鲍洁莹
职能:聚焦本职工作,保障执法办案
志愿服务队紧紧依托检察机关“四大检察”“十大业务”职能扎实开展工作。
一是助力派驻公安机关检察室职能发挥。
全面依托检察本职工作,及时有效的发现事关民利民生活动中各类违法线索,全面做好对未成年人、智力残疾妇女等特殊人群的保护。
二是助力“食药环”等关系群众重点领域案件的行刑衔接。
通过主动走访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确保需要追诉的案件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三是助力部门间的配合协调。
充分发挥志愿队协调职能,为部门间共同协作建好非正式工作沟通桥梁,对于符合公益诉讼标准的案件、符合司法救助的案件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协助完成各项检察工作。
保护弱势群体组:
成员:张景宁 成雨培
职能:保护弱势群体,彰显检察正义
志愿服务队继承发扬“关护智障女性志愿队”职能,扩大弱势群体保护覆盖面。
一是充分运用好检察硬设施。
规范涉罪未成年人考察帮教工作,全面提升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利用率,推动未成年人犯罪治理工作创新发展。
二是充分运用好检察软实力。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弱势群体保护知识普及,丰富保护手段,利用特殊时间节点举办模拟法庭、检察听证等检察特色活动,对接区域中小学,设立“法治辅导专员”,提升社会对弱势群体的保护观念。
三是充分运用好检察影响力。
主动对接妇联、残联、民政、共青团、教育局等职能部门,构建协作机制,形成保护合力;加强与司法局、人社局等部门的沟通联系,重点加强对因公致残职工、农民工、优抚对象等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保护,以检察之责,疏通工作中的难点和堵点,扩大保护弱势群体覆盖面,确保各项政策落地,为弱势群体搭建好保护屏障。
助推司法救助组:
成员:刘养军 王春萌
职能:助推司法救助,实现人文关怀
充分发挥好志愿服务队伍的灵活性和机动性,结合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工作职能,全面做好社会公益性组织和司法救助对接,助力打造“多元化救助”模式。
一是助推救助渠道进一步拓宽。
搭建同刑检部门、民行部门、公益诉讼部门与控告申诉部门的非正式协作平台,提升救助线索发现率和移送效率,为“应救尽救”的救助理念落实打下基础。
二是助推“多元化救助”职能进一步实现。
主动加强同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协作,定期开展联席会议,建立案件信息共享和协助机制以及跟踪回访机制,构建辐射广、多元化、综合性的司法救助工作格局。
三是助推国家司法救助工作理念进一步落实。
借助志愿服务队的普法教育平台,在本院和社区、镇、街、村、机关等场所,针对国家司法救助相关知识,开展系列专题学习宣讲活动,提升检察干警获取救助线索的能力和群众对国家司法救助的知晓度。
参与基层治理组:
成员:张梦瑶 罗高明 肖然 高智慧
职能:延伸服务触角,参与基层治理
志愿服务队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托党员领导干部下沉社区工作,多方位、多角度将检察业务延伸到宁河区15个镇街,形成检察机关与街道社区的良性互动,把检察工作的触角延伸到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
一是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专业性。
通过定期前往基层(社区、村)巡回开展工作、电话预约、网络沟通等方式,接收群众来电来访,接受群众控告申诉,耐心听取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和提出的司法诉求。
二是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服务性。
以基层(社区、村)为普法宣传工作站,辐射周边学校、企业和本社区居民,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意识,培育社会法治文化。
三是充分发挥志愿服务队的职业性。
坚持“在监督中办案,在办案中监督”理念,发挥检察机关在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综合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加强与基层组织和其他职能部门的工作联动,积极开展矛盾调解,依法多元化解,推动平安宁河建设迈上新台阶。
助力乡村振兴组:
成员:李佩佩 纪雨杉 张剑波
职能:助力乡村振兴,贡献检察力量
志愿服务队紧紧依托检察工作实际,以法律服务和法治宣传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夯实基层治理基础,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一是充分履行检察职责。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活垃圾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借助网格化+社区检察官工作模式,积极摸排线索,运用好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充分保障群众宜居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农村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救助扶危济困作用,最大限度地帮助被害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主动倾听民众声音。
以法律宣讲、定期走访、建立联络员等多种方式助力涉农企业和人民,防范经营风险、解决发展难题、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在岁末年关等农民工讨薪高发时间段,主动及时跟进,提供法律援助,并对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民事案件,经审查后依法支持起诉,维护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三是定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运用以案释法、以案释理等形式,深入岳龙镇麻坨村,配合院驻村帮扶组开展帮扶志愿服务,增强农村群众法治观念引导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组织图书捐赠活动,图书范围涵盖党史教育、法律法规、农业种植、医学常识等,强化乡村文化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升全民文明素质,让群众精神生活有方向、有动力,实现精神生活共同富裕。
强化普法宣传组:
成员:赵艳锋 王凯敏 崔丹齐 宋雪薇
职能:强化普法宣传,推进平安建设
发挥好志愿服务队伍法律知识综合性能,配合全院工作安排,定期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进市场即“法律七进”活动,夯实普法主阵地,创新宣传手段,为群众讲检察故事。
一是定点普法,定时常态式普法。
将普法活动与检察官进社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相结合,定时定点开展普法活动。同时将检察机关的公益诉讼职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社区矫正监督职能和未成年人保护等职能,通过进社区、进校园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向辖区的群众进行宣传,实现普法的常态式。
二是问需普法,深入了解后普法。
定期派队员深入辖区内的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了解企业在法律法规方面的需求,并根据企业的需求,为每个企业量身定做相应的普法内容。
三是媒体普法,采用新模式普法。
依托全院年度新闻宣传重点,除采取传统面对面方式进行普法外,还充分发挥本院“新媒体工作室”作用,将最新施行的法律法规与所办理的典型案例相结合,通过“两微一端”、短视频平台向群众进行推送。
探索建立普法平台建设,开发普法小程序,为群众搭建一对一网络法律咨询平台,对于群众在阅读过程中产生的疑问,由队员予以实时解答,让群众足不出户享受法律服务,实现普法无缝衔接。
下一步,“检护晨星”法律志愿服务队将更加积极的投身于各项志愿活动的开展,依托各种活动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志愿服务,动员广大检察干警积极配合、支持、参与,不断增强志愿者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将优秀的志愿服务精神向更多人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