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8 21:16:15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驻杭州市钱塘法院调解工作室收到一面锦旗。送锦旗来的王先生在外地工作,特地赶来杭州只是为了向调解员郝丽萍当面表达感谢。
王先生因购房需要,向钱塘区某贸易公司借款20万元,双方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约定借款分两期归还。同时,他的朋友李先生作为担保人。但是,后续王先生因种种原因没能按时还款,贸易公司就将他和担保人诉至法院。经原告公司同意,案件被分流至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进行诉前调解。“经过我们电话核实,王先生和李先生均表示借款属实,也愿意归还,只是当时经济上有点困难,希望分期还款。”而后,在调解员的积极协调下,双方最终达成分期付款的调解方案,并通过“浙江解纷码”在线签署了调解协议。
然而在履行调解协议时,王先生又犯了难。他本想将自己借款购买的该套房屋出租,租金用于归还借款,但是,因为房屋交付手续办理原因,他一直没有拿到房屋钥匙,无法进行装修及出租。于是,王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向调解员求助,“他们不同意就算了,帮我问一句就好,多谢。”调解员应允后,即向原告公司的代理人说明了相关情况,并从有利于履行调解协议的角度进行了解释。虽然给业主办理交房手续的是房产公司而非本案原告,但从案涉借款合同内容来看,原告与房产公司有业务合作,而原告所借款项也是用于支付购房款,既房款已经付清,那么理应向业主交付房屋钥匙。经她沟通协调之后,房产公司很快将钥匙交到了王先生手里。
“后来房子租出去了,借款就全部还上了。我以为签了调解谢意,调解员的工作就结束了,没想到还有‘售后服务’,真的很感动!”王先生激动地说道,为了感谢调解员郝丽萍的帮助,他特意送来锦旗表达心意。
说起调解室提供过的花式“售后服务”,驻院调解2年的郝丽萍则表示,“当下,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通过诉前调解方式来处理自己遇到的纠纷,我们律师作为调解员参与到诉源治理工作中,也是为了更加发挥专业性优势,更好地满足群众多元的解纷需求。”
至今她手机的通讯录里,仍保存着许多以“案号+姓名”的格式的案件当事人电话。“在结案后会保留一段时间,因为有的当事人在结案后还会有一些协议履行、关联案件方面的问题。”
朱女士与张先生原是夫妻,并育有一双女儿。但是,二人因感情不和离婚后,却一直“官司缠身”——双方先后因探视权、共同财产的处理问题向法院起诉。“那是2021年的事了,因为张先生不让朱女士探望孩子,二人闹得不可开交,引发了一系列矛盾。”郝丽萍回忆道。
寻常的探视权纠纷中,调解员都会给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做工作,告知其另一方具有探视孩子的权利,以及其应尽到配合义务。然而该案中,调解员征求了孩子的意见后发现,她们对母亲前来探视自己的愿望并不强烈。“一来是家庭内部有隔阂,二来是孩子也面临比较大的升学压力。”调解员多方了解后得知,朱女士多次到学校探视的行为,给青春期的孩子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为此,她向朱女士建议可定期通过视频、电话的方式进行“线上探视”,先与孩子加深情感联系,也确保孩子在比较稳定的家庭环境下平稳度过升学阶段;对于朱女士与张先生之间的经济纠葛,她则建议,双方都放弃一部分主张,作为给孩子的“生活基金”。
朱女士考虑再三,最后决定撤回起诉。尽管如此,她的情绪一直处于低谷,每次给调解员打电话都忍不住“吐苦水”。调解员则耐心劝慰:“一方面,我告诉她,主张探视权、变更抚养权是她在法律上享有的权利,不会因为这次撤诉而受到影响。另一方面,我也告诉她如果需要倾诉的,可以随时打电话给我;如果需要进一步心理咨询服务的,也可以通过法院申请。”据调解员回忆,结案后二个月,朱女士便没有再打来电话。“这对我们来说,才意味着调解的终结。”
据悉,为满足辖区居民多元解纷需求,进一步提升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质效,钱塘法院引入杭州市律谐调解中心、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调解工作室常驻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推行“市场化+公益性”律师调解新模式,充分释放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今年以来,浙江浙杭律师事务所驻钱塘法院调解工作室共接收委派案件1127件,调解成功326件。(记者 王基诺 通讯员 钱塘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