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09 22:37:19来源:法律常识
当事人遇到一个很“恶心”的法律问题。事情大概是这样的,A在B公司工地上做饭,第一天就脑出血,后医院诊断为脑血管畸形引起,之后治疗结束出院,身体情况半身不遂。B公司的劳务分包单位C公司对A进行补偿,双方也签订了调解协议,A的家属也拿到补偿款了。但是,可能是因为家庭内部矛盾,A没有完全拿到补偿款(或者是拿到补偿款了,现在还想再要点)。然后,A的丈夫就来到B公司办公的地方闹事儿,前期是自己过来堵门,后来就带上半身不遂的妻子A进行堵门,再后来开始锁门,这几天开始给门上抹屎了。
就事论事。从法律上来讲,首选,B公司没有过错,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A因为自身疾病导致脑淤血,不是工伤,也不涉及人身伤害赔偿。其次,案涉项目劳务由B公司合法分包给了C公司,从劳务/劳动关系上来看,给B公司也没啥关系。但是,A就认死理,反正是你的工地,你得负责。第三,A治疗费用及补偿款均由其家属领走。再用这种手段讹钱就不地道了,还可能涉嫌犯罪。
建议A公司第一时间报警,让公安机关介入处理,以免造给公司造成经营损失。公安机关一般会调查情况,然后劝离,如果持续骚扰,公安机关会采取行政拘留。像以上情况,个人认为以构成寻衅滋事或敲诈勒索罪了,公安机关应该予以立案侦查。如果公安机关不予立案,A公司可以进行刑事控告,要求追究嫌疑人的刑事责任。还可以申请检察院法律监督。#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