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0 07:13:19来源:法律常识
行政诉讼,也就是民告官,其困难在于原告处于弱势一方,被告(行政机关)的地位显然凌驾于普通百姓之上,而且法官与被告同在体制之内,在审判过程中多少会有一定的倾向性,因此“民告官”的案子显然更考验律师的水平和能力。今天,陈律师跟大家分享一场硬核官司的胜诉过程,鄙人不才,一手经办此案,小胜。
话说,4年前,正是全国老城区改造如火如荼的时候,陈律师团队接到了一个征地拆迁案子。见面伊始,陈律师首先引导当事人对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进行了叙述,然后一边记录一边梳理相关案情:原来当事人开办了一个工厂,当地县政府要修建高铁,其厂房恰好在征迁范围之内。但是,双方就拆迁补偿没有达成一致协议,政府只同意补偿300万,认为符合当地征迁标准,而当事人不同意,双方陷入僵局,政府甚至要进行强拆。在这关键时刻,应当事人邀请,我们介入其中。
出于专业性,陈律师根据当事人陈述及其他途径所得相关信息,围绕着“行政行为的主要证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定程序、是否超越职权 ”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以审查行政行为是否违法。经过一番梳理,迅速发现了当地政府在拆迁过程中确实存在违法之处:在已经着手安排拆迁时,当地政府竟然没有发布征地公告,也没有公布补偿方案,在没有明确补偿标准的情况下就开始挨家挨户谈补偿,而一些村民在”威逼利诱“之下签署了明显不合理的补偿方案,匆匆搬走了。
经过分析,陈律师认为,该地政府的征地行为至少存在程序违法性。因为按国家法律规定,征地有严格的法定程序:要有土地征收公告,经过严格的批准程序、有征地批文,以及有相应的补偿安置方案。现在该地政府未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走,没有征地公告、没有征地批文、没有补偿标准,就想一步到位让村民让出土地、搬出世代居住的房子,这显然违反了《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而且,此次征迁范围还很大,由此可见,受害者不止当事人一家,当地村民跟政府工作人员进行协商,工作人员态度相当强硬,说是一切都是按照制度来办的,有问题自己往上找政府。
后来,经过实地走访,陈律师又发现,当事人完全有理由拒绝政府提出的补偿协议,因为当地政府给出的补偿标准不仅低于周围县市平均水平,而且当事人开办的工厂由于所属行业特殊,致使其车间造价、生产流程等都不同于一般行业,但当事人自身没有能力借助法律认可的补偿方案来跟政府协商。
在接手此案后,我们先帮助当事人对事实进行了重新梳理,附上的证据中详细列出了具有法律依据的专业计算公式、过程和结果,并请专业评估机构对企业损失进行了专业评估并形成具体意见。当然,也备好了行政起诉状,然后就开始了与当地政府的“过招”。
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面对“铁证如山“,本来强硬的行政机关瞬间偃旗息鼓,官司还没真正开打,经过调解和协商,承诺会补办欠缺的程序,后来果然按照国家规定发布征地公告、公布补偿方案,又重新与我当事人签署补偿协议,补偿额比原来高出整整一倍,达到了600万。而周围村民也都拿到了比原定高出不少的补偿款。
实际上,这次“民告官“的胜利,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当然是行政机关违法违规在前。其次,通过梳理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证据、适用法律法规、法定程序、超越职权、滥用职权、明显不当这几个方面,迅速发现了行政行为的违法之处,并找到行政机关最核心的违法点。
最后,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通过专业的处理手法,“法律依据+确凿证据“双管齐下,帮助当事人获得了应有的补偿。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