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29 22:34:10来源:法律常识
7月7日下午,由福清市司法局、福清市依法治市办主办的“法治福清论坛”在福清市举行。旨在征集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集思广益,共同推动法治福清、平安福清等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恒东,市委常委、副市长胡万源和副市长施家雄出席论坛,论坛还邀请依法治市成员单位、在融律师以及外地律所融籍律师代表参加。
论坛上,市委常委、副市长胡万源通报了我市法治福清建设情况;副市长施家雄通报我市近年来依法行政工作情况。随后,部分律师代表就我市法治建设、平安建设等方面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并为法治福清建设建言献策。
2016年以来,福清市认真按照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及十九大精神,努力在理念、机制、形式、实践等方面不断创新,推动我市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公民法治观念持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我市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主要表现在:
1、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完善法治机制。坚持从建立完善法治工作体制机制入手,调动各级各部门参与法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市上下共同推进法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2、坚持依法行政,全力打造法治政府。积极推进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定化,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3、保障司法公正,着力夯实法治基础。司法公正是法治建设的基础。围绕这一基础,我市加强司法权力运行的监督和管理,大力提升司法公正水平,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和权威。
4、弘扬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坚持把全面推进依法治理落实到全社会方方面面,真正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社会环境。
与此同时,改革开放近40年来,我国律师行业属于一个快速发展期,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的数量也在逐年增加,仅我市来看,目前已有16家律师事务所和102名执业律师。律师业务也开始拓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环节,与人民群众的生活联系日益紧密。律师的产生与发展是社会的进步,在现代社会中,律师应该承担起越来越多的社会责任,律师职业对于法治建设的影响重大,所以律师应该成为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力量,推动社会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
就如何进一步 发挥律师作用、推动法治建设,福清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恒东希望:
一、要强化学习,加深认识。社会在发展,时代在进步,律师在钻研业务的同时,应努力加强政治学习,提高自身政治素养,加强对推进法治建设、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深刻地理解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中能起到的作用,承担起社会责任,将推进法治建设贯彻到自身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去,树立正确的价值取向和执业观念,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激发起律师界整体推动法治建设的热情,使律师群体成为我国法治建设中一只不可缺少的社会力量。
二、提高律师的政治地位。各级行政机关尤其是司法机关,需要充分认识律师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独特作用和社会功能,充分认识律师是政法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给予律师足够的尊重,这样才能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律师这个职业,了解律师制度,消除错误观念,为律师推进法治建设扫除障碍。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应当适当增加律师的数量,为律师推进法治进程提供更多的机会,在实践中调查研究,积极参政议政,献计献策。
三、做好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要主动与各个政府部门联系,担任其法律顾问,参与依法行政的有关工作,在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和可行性论证过程中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可以将律师纳入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为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引起的矛盾贡献律师的力量。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信访者的“怨气”,要通过对核查结果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形式,推动信访事项妥善解决。律师还要充分利用各个基层司法所的平台,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配合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有效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四、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律师作为法律援助的主要力量,通过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工作,为社会上的困难群体,特别是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提供免费法律帮助,对于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消除不稳定因素、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律师还在行政服务中心法律援助窗口、12348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看守所、法院等值班,利用服务窗口平台开展义务法律咨询,为群众解疑释惑,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从这一意义上来讲,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以法律手段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比信访途径更有助于现代民主法治建设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
五、积极参与福清建设。福清的建设,特别是法治建设,需要律师界朋友在舆论、业务方面等给予大力支持。近年来,我们打通“断头路”,为城市“舒经活络”;大“军团”旧城改造,为城市“锦上添花”,整治河段、建设“中央公园”等等,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群众生活水平。正处于产业转型、跨越发展关键阶段的福清,需要我们广大律师朋友继续发扬支持家乡建设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坚定信念,凝心聚力、团结协作。我们坚信,“富庶、文明、和谐、开放、美丽”的大福清在我们的共同努力下,定能实现。
法治建设工作事关全局,任重道远。
下一步,福清市继续按照省、福州市及我市法治建设纲要及“七五”普法规划要求,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更优作风,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大福清”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