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0:09:53来源:法律常识
【案情简介】
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一般为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近年来,我国加快推动住房租赁相关政策的顶层设计,对住房租赁市场支持力度持续加大。同时,随着流动人口规模的持续扩大和家庭户规模的不断缩小,我国住房租赁市场需求不断增长,住房租赁市场正迎来蓬勃发展期。但随之而来的因房屋租赁而产生的纠纷也不断涌现。
最近,上海的刘先生就遇到了房屋租赁纠纷。事情是这样的:2018年5月,刘先生与房东方先生就上海市普陀区XXX号一楼、二楼237平方米的签订《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
1、方先生将系争房屋出租给刘先生,租期3年,即自2018年5月15日起至2021年5月13日止(其中2018年5月16日至2018年7月2日为免租期);
2、月租金为26000元;
3、租赁保证金为26000元;
4、支付方式为先付后用,首期支付4个月租金,之后为季付。同时合同对违约责任等都作了相关约定。合同签订后,刘先生向方先生支付租金等共计135000元。方先生按约将房屋交付刘先生,后刘先生对房屋进行装修。同年6月,刘先生被物业管理部门告知系争房屋系消防通道,无法营业。刘先生寻找方先生无果,遂报警。2018年7月17日,在上海市公安局普陀分局甘泉路派出所工作人员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就上述租赁事宜达成一致,签订《违规租房、退款凭证》。主要内容为:(1)方先生向刘先生退款30万元;(2)上述款项分两次付清,方先生分别于2018年7月22日、8月26日向刘先生退款10万元及20万元。但上述协议签订后,方先生未按约向刘先生退还相关款项。辛苦装修的房屋却不能正常营业,损失惨重,刘先生一时不知如何才好。
朋友建议刘先生找个律师咨询下,经朋友介绍,刘先生来到了北京京云律师事务所,京云律师热情接待了刘先生,在听取了刘先生的案情后,京云律师告诉刘先生,方先生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刘先生损失,刘先生可以通过提起民事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听了京云律师的分析后,刘先生将案件委托给了京云律师处理。
【办案过程】
1. 京云律师帮助提起诉讼,法院缺席判决终胜诉
接案之后,京云律师立即组成专案律师团队,负责刘先生的案件。经过律师团队研讨案件,确定了基本的诉讼方案和诉讼策略,并确定由专案律师负责案件的调查取证工作。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为诉讼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京云律师帮助提起民事诉讼后,帮助当事人积极主张,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一)被告向原告支付30万元;
(二)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最终法院判决认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合同签订后当事人均应按约履行,现被告未按约向原告退还钱款,故对原告之诉请,本院予以支持。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不影响本院依法裁判。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条之规定判决如下:被告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人民币30万元。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本案公告费人民币560元,由被告负担。本案受理费人民币5800元,由被告负担。
【京云律师评析】
随着房价的不断飙升和各地限房令的要求,租房越来越成为年轻人的选择,租的房屋可以装修么?租房遇骗怎么办?京云律师提醒大家: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可以进行装饰装修,因出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承租人请求出租人赔偿剩余租赁期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的,应予支持。出现房屋租赁纠纷时可以寻找专业的律师咨询处理,积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