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07:02:47来源:法律常识
坚守奋斗初心 书写为民情怀
—专访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薛建兰
本报记者 滕娟
她是大学生心中的“良师益友”,学生们亲切地称她为“兰姐姐”;她是同事眼中的“全能选手”,事业、家庭两不误、双丰收。她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作为高校教师,培育了无数学生,桃李芬芳,遍及天下;她是法律卫士,作为律师,经办了数百起民事、经济和刑事案件,讲案说法,扶弱济困;她是律政先锋,作为专家学者,担当了众多社会责任,为政府、为社会、为企业做了许多贡献。她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山西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薛建兰。
在奋斗中与法结缘
在法学教学和实践等方面成果丰硕、著作等身的薛建兰教授,出生在晋商故里,成长在大院文化之中。从晋商故里走出来的她,从小就对经济、商业、贸易具有浓厚兴趣。考大学时报考的志愿是山西财经学院,录取的专业是商业经济,毕业时授予的学位是经济学学士,可谓是“如愿以偿”。可就在她即将踏上社会施展抱负,投身经济建设伟大事业的关键时刻,学校决定让她留校任教,并且是改行从事经济法教学工作。
从事教学工作,既没有思想准备,也没有专业储备。怎么办,薛海兰犹豫了。当时的山西财院,“文革”后恢复高考没几年,师资奇缺,百废待兴。特别是法学教学刚刚起步,全校只有一个教研室、五名教师,承担着全校所有专业的经济法课程教学工作,任务非常繁重。在有关领导和时任经济法教研室主任、法学家郭鸥一老先生不断鼓励下,终于下定决心放弃了她为之四年所刻苦求学的热门专业,转行做了法学老师。
留校任教后,为了尽快补上法律专业这一课,做一名合格的法学教师,薛教授利用所有时间、夜以继日,开始恶补法学知识、联系进修学校。1984年8月,终于收到前往西南政法学院进修一年的通知,经过我国著名法学家李昌麒教授的悉心指导与帮助,圆满结业,初步实现了由经济学跨向法学的重大转变。
为了紧跟国家改革开放和依法治国的时代步伐,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法律学识和理论水平,她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专业攻读了硕士课程,在澳门科技大学法学专业攻读了博士课程,得到著名法学家杨紫烜教授的亲自指导。1998年,薛建兰被学校评聘为副教授,2001年破格晋升为教授。经过近20年的不懈奋斗,终于修成正果,到达了人生的又一个顶峰,成为了一个名副其实的法学教师和法律工作者,踏上了与法相伴相随、共生共荣的人生旅程。
在奋斗中教书育人
教书育人,是大学教师的天职,也是党和国家对人民教师的核心要求。34年来,薛建兰教授始终坚守教书之责、育人之情,用她自己的话来说“教书育人是我一辈子的使命,看到学生一个个成长成才,这是我最开心的事”。
她深知,作为一名大学老师,要努力成为习近平总书记所要求的“四有”老师,必须具有扎实的学识、深厚的功底、高超的水平。长期的教学科研实践,促使薛教授养成了颇具个人特色的良好教风、学风和作风,深受广大师生的喜爱。多年来,她除了给博士生、硕士生授课外,还坚持给本科生授课,系统讲授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等核心课程。她备课精心充分,讲课方式新颖、传授知识丰富、课堂气氛活跃,她的课深受学生欢迎,特别是财税法课程,更是讲得游刃有余、蜚声校内外。
财税法学是一门经济性、技术性、实践性很强的法学学科,也是经济学和法学相融合的交叉学科,又属于新兴学科,教学研究难度相对较大。薛建兰基于其经济学和法学两者兼备的知识体系,拥有了从事财税法教学和科研的天然优势。听过她课得学生们表示,“听薛老师的课是一种享受,她的课不仅不存在逃课现象,还要提前去教室占座位”“经常有其他专业的学生和社会上的律师、会计师来蹭课”,“跟着薛老师做科研,不仅能够丰富知识,更能够耳濡目染她的优雅气质和人格魅力”。
功夫不负有心人。几十年的不懈奋斗,不仅换来了桃李满园,也成就了薛建兰丰硕的教学科研成果。据不完全统计,她先后讲授过经济法学、财税法学等多门法律核心课程,为150多个班7000多名大学生上过课。她是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模范教师,被评为山西省教学名师、山西省模范教师、山西省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山西省131领军人才,荣获省教科系统五一劳动奖章、学校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她在做好教学工作的同时,坚持教学和科研两不误,探求新知、笔耕不辍,主编著作和教材10余部,在国家级和省部级刊物发表论文50余篇,主持和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项目近20项。教改课题《财经高校法学专业教育“入主流、办特色”的长期探索与成功实践》获2005年省人民政府教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专著《统筹城乡发展的税收法律制度研究》2010年荣获省第六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二等奖、课题《山西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财税法律问题研究》荣获省法学会2012-2013年度法学研究成果一等奖、论文《山西票号商事习惯法的兴衰》2016年荣获山西省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百部(篇)工程”一等奖和山西省社会科学最高奖项—第九次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
取得这么多优秀教学和科研成果,赢得这么多奖励和荣誉,不是轻轻松松就可以得到的。这离不开薛建兰几十年如一日对教育事业的热爱、对法学教学研究的执着和对“人生就是奋斗”的坚守。她曾说,多年来自己之所以执着于法学教育,就是为了使我们国家的法律强大起来,让经济法、财税法在人们的经济生活中发挥重要作用;就是为了更好地把立德树人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培养更多有品德、懂法律的高层次人才。
在奋斗中服务社会
在大学生眼中她是一位好老师,在社会人眼中她又是一位社会活动家。其实,在薛建兰身上扮演着多重角色和身份,教师、学者、律师、仲裁员等等,但始终离不开“服务”二字。
多年来,薛建兰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认真践行着诚实守信、开拓进取、经世济民的晋商精神。用她自己的话说,山西是晋商的发源地,几百年来晋商精神深刻影响着一辈又一辈的山西人,晋商精神的烙印早已深深地刻在自己身上。通过社会兼职工作,用自己所学知识特别是经济法和财税法知识去服务社会、回报乡亲,这本身就是晋商精神所倡导的。同时,通过社会兼职开展社会工作,也是对自己多年来教学成果和科研成果的检验,为不断提升教学质量、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提供了不尽的社会资源和动能。
作为学者,薛建兰担任世界税法协会理事、中国法学会财税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经济法学研究会理事,山西省财税法研究会会长等职务。她积极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和学术活动,承办了海峡两岸企业所得税法比较研究、中韩财税法理论研讨会等国际学术会议,参加了山西省地方性法规的起草、调研、论证、听证等多项立法活动。
作为律师和仲裁员,薛教授努力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她担任山西律师协会财税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积极开展律师财税法业务培训,为山西省律师协会编写《营改增政策法规汇编及实务问答》,举办财税法业务研讨等活动,被山西省律师协会授予“优秀讲师”光荣称号;担任山西省人民政府、山西省地税局等政府和部门的法律顾问,为政府机关依法行政出谋划策,把好法律关;担任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民营企业等组织的法律顾问,成为他们的高级智库和法律卫士;担任山西黄河律师事务所律师,努力维护法律权威和当事人权利,运用自己的专业优势代理经济案件特别是涉税案件,弥补了律师们税法方面的不足;担任太原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仲裁案件上百起,无一差错,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多次被评为优秀仲裁员,2004年被评为“全国优秀仲裁员”。同时,她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扶危济困,施以援助。通过山西电视台、黄河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说法普法,为观众提供法律帮助。时常有外地农民登门求助,她都一一耐心解答,热情服务。
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多年的辛勤付出,多年的社会服务,多年的形象积累,薛建兰的辛苦劳动得到了社会认可。她被社会誉为“山西财税法第一人”,被评为山西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先进社科工作者、山西省教授学会科教兴晋先进工作者。当谈到为何要承担这么多责任时,薛教授如是说,“党和国家培养我这么多年,我应当回报社会、反哺乡亲。我是搞法学的,能为家乡经济转型发展提供法律服务、为老百姓涉法涉诉提供法律服务,是我的天职、也是我的荣耀。”
在奋斗中寄予希望
“滋兰树蕙育英才,桃李芬芳遍天下”。既要从事教学科研,又要从事社会工作,还要兼顾家庭生活,是什么信念和力量支撑着薛建兰?谈及这一点,她平静而坚毅地说:“秉持为民情怀,坚守奋斗初心”,这是她一往无前、不断进取的力量源泉和不竭动力。薛建兰强调,人生就是不断奋斗的过程,只有不断奋斗才能不断前进。在未来的道路上,她仍将继续为自己热爱的法学教育事业而努力奋斗。
同时,她也对我国法学教育事业特别是财税法教育寄予希望。一是加强财税法学科建设,提升学科层级,完善学科体系,提高学科水平;二是强化财税法人才队伍建设,包括师资队伍、研究队伍、管理队伍、执法队伍等;三是适应当前国家财税体制改革需要,推动财税法宣传教育活动,使诚信纳税、积极纳税、主动纳税成为企业和公民的一种意识、一种责任、一种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