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2 17:40:49来源:法律常识
邬女士之前在海宁一家服装厂做工。她反映,9月份,在做工时出了意外。她现在想要鉴定工伤,碰到了困难。
邬女士介绍,她是7月份经人介绍,到海宁广禾服饰做工的,负责后道。
邬女士:“比如说点位、倒扣、包装、剪线毛,流动性做,哪里需要人就去哪里做。”
意外是9月9日下午发生的,邬女士伤到了右手中指,现在右手中指少了一截。
邬女士:“衣服不是有那个暗扣,需要把暗扣按到机器上面,再把它下压,扣到衣服上,结果那个扣子有点紧,一不小心就打到手了。”
从邬女士提供的照片看,扣子打进了手指。当天,她被送到医院急诊,DR临时报告单的诊断结果为:右手中指远节指骨骨折,边缘金属异物。
邬女士:“医生建议有两种(方案),一种是像现在一样,把骨头取出来,另一种是打钢针,做手术的时候片子上显示是骨折,但是做手术把扣子取出来以后,骨头已经全碎了,就没办法打钢针了,就全取了。”
邬女士是9月9号入院,9月16号出院的,医药费是厂里出的。出院时,医生开了建议休息30天的单子。
邬女士的爱人 田师傅:“刚开始不愿意赔偿,我们就找劳动局介入,他们那边也知道,愿意赔偿两万块钱,但是达不到预期,因为对我妻子劳动力影响很大,两万块钱解决不了。”
邬女士表示,现在想走工伤鉴定,取得相应的合理赔偿,但她没有和工厂签合同,也没有社保,工钱是老板娘个人账户打的。劳动局给他们的建议是,要证明存在劳动关系。在园区内,记者碰到了工厂的负责人舒老板,他走到了物业办公室,并让邬女士和她爱人在外面等。
舒老板:“她是做临时工的,什么都没有,我们是个小企业。”
记者:“为什么不签劳动合同?”
舒老板:“这个你不用管,服装厂都没签。”
舒老板并不乐意面对镜头,表示他们不是不负责。沟通中,物业负责人替舒老板传达了意思。
物业负责人:“他这边意思就是去鉴定一下,鉴定好之后,劳动部门处理这个事情。”
邬女士的爱人 田师傅:“刚开始我跟老板聊,说可以给我们出劳动关系证明,后面星期一我们过去,又说没带公章,晚上他妻子给我老婆打电话,就说关系证明出不了,我们找不到劳动关系证明,叫同事帮举证也不会举证,如果帮举证了,说不定干不下去了。”
沟通中,舒老板始终没有明确表态。后来,物业负责人帮邬女士联系了当地司法调解部门。
邬女士:“说让下午一点过去,如果老板不配合的话,我们已经找了很多途径了,他们先了解一下。”
田先生后来反馈,经调解还是没能达成一致,他考虑到妻子才28岁,手部的伤会对生活能力和劳动能力带来几十年的影响,决定找律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