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3 11:36:53来源:法律常识
和讯网消息 作为2014年的大牛股之一,南通科技连续15个一字板让人记忆犹新,股价短期内涨幅高达4倍。
这一桩缘于中航集团子公司的联姻重组,让早期潜伏南通科技(现“中航高科”)投资者赚的盆满钵满,短短一个月内,南通科技股价从3元一路涨至12元才打开涨停。
殊不知,这起重组事件背后,中航集团一名副所长和两名好友利用内幕消息,大赚上千万元。12月14日,从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该起内幕交易案二审维持原判:
原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副所长芮建华犯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50万元;
芮建华好友张永红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1100万元;
芮建华高中同学毕小平(原溧阳市公安局副局长)犯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700万元。
3人内幕交易非法获利上千万
中航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中航高科)系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的直属单位,因集团公司内部协调上市公司平台未能确定,故欲从集团公司外部寻求壳资源。
2013年12月初,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南通科技)与中航高科接触,探讨合作可能性。2013年12月17日,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基础技术研究院资本运营部部长张敬峰带队到南通科技进行初步调研。芮建华于次日赶赴江苏省南通市,并在对南通科技考察结束后于当天离开。
从南通市调研返回北京市后,芮建华所在的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参与调研的人员参与组织编写了《关于对南通科技项目调研和建议》。
2014年3月3日,南通科技停牌。之后,南通科技与中航高科开始进行重组具体方案论证和商业谈判。2014年9月18日,南通科技复牌。
2013年12月24日起,上诉人芮建华陆续买入南通科技股票5.14万股,成交金额16.68万元。2014年10月28日,芮建华将南通科技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571568元,从中非法获利404725元。
在南通科技调研期间,芮建华将其目前在南通科技考察,其所在单位可能与南通科技有业务往来的信息电话告知其生意上的合伙人上诉人张永红,让其关注南通科技的股票。张永红获悉该信息后,利用其父亲账户买入南通科技股票350.10万元。2014年10月20日,张某将股票全部卖出,成交金额1409.78万元,从中非法获利1059.67万元。
2014年春节后,芮建华回到家乡溧阳,将中航高科与南通科技合作的信息告知其高中同学毕小平,让毕关注南通科技的股票。毕小平获知此信息后,于2014年2月26日至28日,买入南通科技股票204.68万元。南通科技复牌后,毕小平将股票全部卖出,从中获利621.16万元。
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因涉嫌犯内幕交易罪,芮建华、张永红于2015年9月8日被抓获。
根据毕小平供述:“2015年9月9日,溧阳市城中派出所民警到我单位跟我说要我去他们所里一下。去了以后,松滋公安局的民警就表明身份,说找我有点事。我说那可能是我买南通科技股票的事情。”随后,毕小平被松滋公安局的办案人员带到湖北审查,10月30日变更为取保候审。
据了解,毕小平原系溧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但于2007年6月辞去上述职务,当年其的辞职在溧阳引起很多人的匪夷所思。毕小平后弃政从商,曾担任溧阳万恒香樟若岸副总经理,后担任阳光万恒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
法院认为,芮建华作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北京航空制造工程研究所副所长,参与了南通科技停牌前的调研活动和停牌后重组的方案论证及商业谈判,知悉此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内幕信息,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不仅向上诉人张永红、毕小平泄露内幕信息,而且还自行从事与该内幕信息相关的股票交易,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构成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张永红、毕小平作为与内幕信息知情人员芮建华关系密切的人员,从芮建华处获取信息,属于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且在内幕信息尚未公开前,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证券交易并获取巨额利益,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内幕交易罪。毕小平在尚未受到侦查机关讯问和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向办案机关投案,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是自首,并能主动退赃,依法可以减轻处罚。
2017年12月6日,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作出判决,但上述3人均不服判决,以存在非法取证情形提出上诉。2018年9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刑事裁定,决定驳回上述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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