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4 05:46:13来源:法律常识
2月15日,中山市召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会议,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支持优质规上企业增资扩产等方面,正式发布了16条惠企政策。其中,中山市公安局、中山市人民检察院、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发布惠企政策,推动中山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中山市公安局:
完善侵企犯罪快侦快办机制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立足公安机关职能,聚焦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的难点堵点痛点,中山市公安局于近期出台了10条举措,全力营造包容审慎公平的执法环境、高效便民职能的服务环境和便利通畅快速的交通环境,为中山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具体来看,中山市公安局将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公安服务效能。进一步梳理制定公安机关“免证办”“容缺办”“马上办”事项清单,不断推动公安政务服务减材料、减跑动、减时限,实现企业办事“零跑动”“马上办”。将积极推广电子居住证,推动企业注册地址标准化建设,实现电子居住证逐步取代实体居住证,最大限度便利企业员工“足不出户”即可办理居住证。在翠亨新区探索实行对辖区内重点龙头企业发放“绿卡通”,凭卡可享受公安窗口办证免预约、免排队、专人导办等“管家式”服务,并将“绿卡通”服务向全市推广。
市公安局还将建立警企无缝对接联系机制,在全市重点企业、行业、协会设立驻企警务室,建立辖区民警挂点企业机制,积极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遇到的问题、难题提供帮助。推行柔性执法,依法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保障企业家合法权益。依法慎用强制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公安执法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根据新政策,市公安局将建立健全涉企案件立案审查监督机制,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完善侵企犯罪快侦快办机制,健全对涉嫌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刑事案件快速办结工作机制,强化积极取证,依法准确定性,及时追赃挽损。对重特大的侵企犯罪案件及线索,采取提级侦办措施,建立完善专案专班侦办模式,提高侵企犯罪打击效能。
此外,中山市公安机关还将强化企业反诈宣传及案件侦办,强化科学治堵,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中山市人民检察院:
设立涉民营企业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从转变司法理念、严惩侵企犯罪、加强法律监督、创新工作机制等方面入手,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出台了16条具体举措,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中山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根据新政,中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依法惩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重点打击暴力讨债讨薪、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严重侵害企业合法权益,以及故意伤害、非法拘禁等侵害企业负责人人身财产安全的犯罪。强化涉企案件诉讼监督,加强涉企立案监督,持续开展民营企业涉刑案件“挂案”专项清理。依法监督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侦查措施;扎实开展民事生效裁判监督、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民事执行监督,加强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和涉企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维护民营企业的正当合法权益。
积极稳妥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红色革命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等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建立公益诉讼线索举报奖励制度,重点监督生态环境特别是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推进环保领域行政公益诉讼执行工作。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依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犯罪,完善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长效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
中山市检察机关还将建立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充分发挥“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办公室”和“非公经济检察工作联络点”的职能作用,依托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及12309检察服务热线,畅通企业控告申诉渠道;对重点涉企信访案件采取领导包案、带案下访、上门走访等形式,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同时,完善检企沟通联络机制,优先选聘企业家、工商联工作人员等担任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专家咨询委员、检察听证员;邀请企业家参加“检察开放日”、观摩庭审等活动;探索推行驻重点企业联络员制度,搭建检企“连心桥”,提升检察服务精准性、实效性。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提升高品质诉讼服务供给
近期,《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营商环境司法服务保障工作指引三十一条》也正式印发,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围绕服务保障重大战略实施、依法打击犯罪行为、发挥民商事审判职能、依法规范金融管理秩序、依法保障企业和员工权益、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6大方面,出台了31条举措,助力中山打造一流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31条具体举措中,与企业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有13条。根据新政策,中山市法院将切实加强对企业发展的司法保护,在审理案件中,严格区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严防把民事责任认定为刑事责任,切实维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合法经营不受干扰。全面清查整治超标的查封、乱查封,开展专项清查行动,对企业反映问题建立快速审查处理“绿色通道”,对11种错误执行和失范执行的行为申请予以赔偿的依法及时审查处理。
最大限度降低执行措施对企业的不利影响。对企业审慎采取查封、变现措施,优先考虑“活封”。给予中小微企业以自行融资还债的机会,缓解中小微企业资金流动性压力。建立涉规上企业执行案件台账管理制度,最大限度降低对规上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
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将完善司法服务保障机制,提升服务保障能力水平,切实提升高品质诉讼服务供给。深化一站式多元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提升诉讼服务质效,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打官司”过程中的急难愁盼问题。深化“矛盾纠纷调解超市”建设,加快智慧法院建设与技术应用,升级全流程在线诉讼服务平台。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加大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要素式审判的适用,缩短办案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对生产经营存在严重困难的企业,依法提供减交、缓交诉讼费等司法救助。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何伟楠
【摄影】南方日报记者 叶志文
【作者】 何伟楠;叶志文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来源:南方+ - 创造更多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