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09:07:07来源:法律常识
当然不是了,还需要正常进行一年的社区矫正、履行一年的缓刑考验期的。
我从事法律实务工作10多年了,我来说说这个事情。
有些人可能觉得判处缓刑了,也不会被羁押,自然就什么事都没有了,这个想法当然是不对的。
缓刑的意思是设置一定的考验期限,如果在这个考验期限内没有违法犯罪的行为,那么在缓刑考验期满以后,原来判决的刑罚就不再执行。缓刑是对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分子,实施的一种附条件的不执行刑罚的制度。
根据刑法、社区矫正法等法律的规定,对于判处缓刑的,要设置一定的缓刑考验期,而且在缓刑考验期内,要进行社区矫正。对于这个缓刑考验期,法律也有明确的规定。
刑法第73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按照这个来说的话,如果你被判1缓1,也就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那么这个缓刑考验期是最短的了。
刑法规定了刑期折抵的办法,其中有两类情形是可以折抵刑期的:
对于其他的,之前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的,是不能折抵任何刑期的。
而关于缓刑考验期的计算,刑法第73条规定,是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但法律没有规定之前的羁押期间是否可以折抵缓刑考验期。
这也就意味着,无论之前羁押了多长时间,之后都是不能折抵缓刑考验期的。而且实践中也有过,之前羁押了11个月多,最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的。
不过,这也不能说是不幸,毕竟也还是有好处的,主要体现在以下2点:
第一是毕竟是判处缓刑了,毕竟人身自由不是完全被限制了,可以在一定的限制范围内相对自由的活动了,这是最大的好处。
第二是如果说在社区矫正期间内被撤销缓刑,或者是在此期间因为被发现漏罪或者又犯新罪而被撤销缓刑、数罪并罚了,那么之前羁押的4个月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具体折抵的办法同前面我们说的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