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1:11:50来源:法律常识
7月9日,江西省首家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在抚州市资溪县成立,探索以公正、高效、便捷、低成本手段化解行政争议案。
据了解,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涉及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城市旧城改造、违建治理等领域的行政案件呈现递增态势。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成为行政审判亟须解决的难题。
据介绍,调处中心成立后,将重点发挥定纷止争、协同统筹、咨询服务和分析研判职能,针对涉行政机关行使裁量权,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等行政案件开展调处。案件类型主要包括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重大人身、财产权益的行政争议;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之间行政赔偿、行政补偿纠纷;涉及政府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争议;当事人矛盾突出、容易激化可能存在影响社会稳定因素的行政争议等八类涉诉行政争议。
中心受案后,由法院和司法局共同确定调解机关和调解员,并在调处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结。经协调达成一致意见的,按照法律规定可以进行调解的,由法院制作行政调解书。未能调处成功的,属诉前调处案件,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法院依法立案;属诉中调处案件,人民法院恢复审理,及时裁判。
“中心不仅加强了行政诉讼与行政调处、行政复议以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间的衔接,有利于人民群众高效便捷解决行政争议,也是新形势下解决行政争议矛盾纠纷工作的创新之举。”省高院有关负责人介绍,面对案件类型多样、化解难度更大的新局面,行政调处中心成为涉诉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人民法院及司法行政机关多方主体之间的沟通桥梁,当群众与行政机关发生矛盾时,可以先通过行政争议多元调处中心调解,既缓和了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人的矛盾,也减少了诉累,让矛盾更快、更有效地化解在初始阶段,更好地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记者还注意到,调解员中不仅有政府法制办工作人员、人大代表,还有高校专家学者、律师、退休法官等,不同身份的人群共同参与到行政调处中来,更有利于行政争议的源头化解、多元化解、实质化解。
来源:江西新闻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