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7:46:55来源:法律常识
6月9日,天门市法律援助中心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作站在市人社局正式挂牌成立。
为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劳动人事争议法律援助的工作要求,做好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以下简称调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保障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特别是贫困农民工及时获得法律援助,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市法律援助中心提出,经法律援助中心报市司法局批准设立了该工作站。
工作站日常工作由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承担,主要为经济困难没有代理人、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和经济赔偿的劳动者申请仲裁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天门市法律援助中心将选派律师为符合援助条件的劳动者免费维权,以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农民工、工伤职工、“三期” (即: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等申请调解仲裁法律援助的,工作站将当日初审、当日转交,法律援助机构应优先审查、优先指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