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18:47:33来源:法律常识
本文由群内特邀法律领域嘉宾——刘律师提供:
家庭暴力就在我们身边!
家暴存在很多种令人发指的行为,但常见的主要有如下几种情形:
(1)是身体暴力。
即对家庭成员身体的攻击行为或虐待体罚,如推挤、拳击、掐脖子、打耳光、咬、开水烫、火烧、用刀等手段及器械伤害。
如对家庭成员罚跪、强迫过度劳动、禁闭、限制行动自由、有病不给治疗等。
(2)是语言暴力。
以威胁、恐吓、辱骂、诽谤、恶意贬低等伤害自尊的言语、捏造事实强加给家庭成员或四处宣扬。
(3)是性暴力。
指违背配偶意愿强迫进行性行为,或强迫其进行难以接受的性行为方式,损伤其性器官,强迫拍摄淫秽照片或录像。
(4)是冷暴力。
表现为对家庭成员冷淡、轻视、疏远、漠不关心,将语言交流降到最低限度,停止或敷衍。
其中,身体暴力最为常见,同时,家暴若导致身体遭受轻伤以上的,构成故意伤害罪,若构成其它犯罪的,也应当按照刑事处罚标准进行处罚,简单来说,可以坐牢。
我的一位客户,被家暴长达5年之久,找到我的时候她带了一个本子,记录的都是她的血和泪,老公每一次打她的时间、地点、经历、受伤情况,以此向我诉说她的遭遇。
遗憾的是,每一次家暴她都没有报警,也没有去医院,因为缺乏强有力的证据。她的丈夫很难得到法律的惩戒。
所幸,最后她终于成功离婚了。而这5年来充满暴力的家庭,已成事实,带给她和孩子心理的伤痛,也只能通过时间来慢慢治愈了。
为了曾经的爱情、为了孩子又或者为了婚姻的完整、为了体面,遭遇家暴的女人们甘愿一次又一次的容忍,最后在暴力的煎熬中死去或者在遍体鳞伤中醒悟后才离去……
家庭是每个人赖以生存的地方,是我们情感生活最亲密的地方,它是我们心灵的港湾。
也因此,在这个地方发生的暴力,才更加不能被接受和容忍。因为伤痛根本不会消失,它会无声无息地持续下去。
我们看一下法律对家暴行为都有什么处罚?
1、民事责任。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的虐待罪、故意伤害罪、侮辱罪等罪。
当遭遇家暴时,应当及时地做好证据收集工作,主要有如下三种方式:
(1)要及时向居(村)委会、妇联组织、工作单位等,寻求帮助或者调解,或者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
日后进行诉讼时,可以请求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尤其是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告诫书。
《反家暴法》第十三条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2)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如果在家庭暴力中受伤,则一定及时去医院治疗,并保留好诊断证明、病例本、医疗费的票据等。
此外,还要在当时进行拍照,保留好照片。伤情严重的,报警后,由公安机关委托进行伤情鉴定。
依照法律条款,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3)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
如果家里或者身边有条件的,可以进行录音、摄像等,并保留好原始的视听资料。或者可以申请证人出庭作证。
以上三项证据最好全部都能够保存,能有效的证明家暴行为存在。
收集家暴的证据看似总结的简单,其实很难。接过很多家暴咨询,发现很少有人能正确处理。她们都白白错过了最佳的谈判时机,而事后又难以取证。
遇到家暴,最困难的并不是怎么应对施暴者。因为,只要他们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换句话说,家暴只有0次和无数次的区别。
所以,只要正确对待,总会有取得证据的时候。
其实,大部分家暴得不到救济几乎都是因为派出所不作为所致。
不幸遭遇家暴报警,说被他人殴打民警来到现场,了解到双方是夫妻,有的甚至都不会到现场,就认定为夫妻的家庭纠纷,直接说明不是他们的受案范围。
即便是来到现场处理了,民警还有可能拿出了忽悠老百姓的拿手话术。
“现在你们双方都有打架,真追究起来的话,双方都要处罚。”
“况且,你们是夫妻,有孩子,有人被处罚过的话,以后会影响孩子前途,你们要考虑清楚。如果不是夫妻关系的话,我们可以马上拘留人。”
女方缺乏法律意识,既担心自己被处罚,又担心影响孩子前途。很可能就这样不了了之了。
大多数人都是这样处理的。
以上,是别人的错误示范,希望看到这段内容的你不要再重蹈覆辙。
下面我们来讲一下如何报警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打110报警。一定要是110,不要直接打派出所的电话。
110指挥中心是有报案记录的包括电话的录音。
要做好心理准备,报警电话转接到当地辖区的派出所,派出所是很不情愿处理家庭纠纷。
不要遇到敷衍就轻易放弃。要反复告诉自己,不要失去信心,要积极争取。你越争取,他们越不敢不作为。
警察如果认为这是家庭纠纷,你要坚称对方是殴打他人的行为。
治安处罚法明文规定只要殴打他人就要行政拘留。如果打老婆不算殴打他人的话,让公安机关出不受案、不处理的书面说明。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要求出警的民警做笔录,做笔录的时候要注意,不要说是家庭纠纷,夫妻双方互相殴打之类的,一定要写明是一方实施了家庭暴力,导致了什么样的伤害,对受伤的部位进行拍照留存。
笔录或者调解协议是需要当事人签字的,签字前一定要看清楚每一个字确认和你说的一致,不一致的一定要按照你的说法修改。
如果伤势严重的要求警察开介绍信去做司法伤情鉴定,哪怕是轻微伤都是可以的。
如果是轻伤以上,就可以达到刑事立案调查的标准,可以要求刑事立案调查!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掌握主动权了,进可要求追究施暴方的刑事责任,退可和施暴方谈判,要求施暴方满足你一些条件。
经过警方处理后,最终不一定处罚对方,但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出具告诫书,反家暴法有明确规定。如果出具了告诫书,你就有了对方家暴的铁证。
有了家暴完整证据后,还可以通过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让对方搬离你们的住所,不得在你200米范围内出现。
人民法院做出的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以包括下列内容中的一项或多项:
(1)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
(2)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到伤害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欢迎的接触;
(3)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得擅自处理价值较大的夫妻共同财产;
(4)有必要的并且具备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共同的住处;
(5)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所50米至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经常出入的场所;
(6)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接受心理治疗;
(7)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
通过上述的方式,你可以最大限度地保全自己的合法权益,留下家暴的证据。
切忌,不幸遭遇家暴一定不要忍气吞声,你的每一次忍让只会让施暴者更加嚣张,也不要硬碰硬,在保障自己人身安全的前提下维护自己的权益。
没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诺一定会给人幸福,但我们完全可以避免自己遭受极端的不幸。
无论如何,请记住,勇敢对暴力说NO!对伤害说NO!
从第一次暴力时就开启自己坚定拒绝的立场!唯有如此,暴力才能被真正得到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