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5 20:42:58来源:法律常识
人生在世永远不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发生意外后留下的遗产需要继承人来继承,那么家里收养的孩子有继承权吗?
网友询问:
收养人死亡,收养的儿童能否继承遗产?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孙军律师解答:
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没遗嘱的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1、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3、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泰和泰(南京)律师事务所孙军律师解析:
继承遗产属于民事权利,所以未成年人继承遗产的,不需要监护人实施或者追认,未成年人可以继承遗产。
所以,当未成年人取得遗产时,继承行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继承权,在实际取得遗产后,未成年人的监护人,有义务妥善保管继承来的遗产,同时继承来的遗产,应当放在未成年人的名下,并且不得擅自处分,只有是为了未成年人的利益条件下,才可以依法处分被继承人的财产。
《民法典》第十九条,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孙军律师简介
孙军律师,祖籍江苏南通人,法学专业,双证律师,坚持以当事人权益最大化、损失最小化为出发点,穷尽证据与法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