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07:37:41来源:法律常识
作者:肖飒
私募、P2P、财富公司,甚至一些持牌机构出现问题,苦主们便找到股东、主管部门要求赔偿。总有朋友来询问,到底应不应该赔,如果不该赔,谁来承担最终的法律责任?
1. 挽回损失,才是目标
应该说从不同的立场出发,我们会对事物有不同的主观判断。从出借人、集资人的角度,大家的想法是挽回损失,而不是什么公平和公理。同样,肇事平台的角度,他们的想法是软着陆,平安无事。然而,钱,从哪里来?或者说资产变现后不足以偿付,如何分配就是个问题。
如果按照严格意义上,股东当然不承担其出资的另外一家企业的债权债务,这是不言自明的。但是,如果股东不单纯是股东,还是金融平台的大客户,从平台上吸纳资金供自己输血,那么,事情就截然不同了。从民事角度,谁使用了资金,谁就有还款的义务;从刑事角度讲,谁蒙骗了出借人,谁就要承担相应后果。
所以,股东是否承担还款义务,要看其到底在金融平台上扮演什么样的角色,如果单纯财务投资,无还款义务;如果参与经营,只要不涉犯罪或债务担保,无还款义务;如果参与非法吸存或就是幕后资金池,那就要承担刑事责任和还款义务。
2. 法律扮演怎样的角色
作为科班出身的法律人,我也有过“唯法律论”的阶段。然而,我们必须了解,法律是为了解决问题而产生的,不是花拳绣腿。虽然我们从上面的分析中了解到,单纯的财务投资,股东并没有还款义务。
但是,从实际出发,众多家庭就是因为你是股东而更信任某家平台,导致把棺材本都投进去了,如今血本无归,作为股东是不是应该承担社会责任,如果没有赔偿义务,是不是要进行“补偿”等安抚工作,当然这也需要技巧,我们从来不能忽视“人性之恶”,如果没有还款义务的人,主动拿出钱来化解问题,反而,有可能会被众人当作救命稻草,最终,这颗稻草压死一只骆驼。
目前实务里常见的案例是:金融平台兑付困难(对于信息中介平台而言,其实平台并无法律上的兑付义务),集资参与人报案,经侦介入,刑事立案,警方找高管、股东等调查了解情况,涉案人员或公司主动退赔,案件继续侦办,审查起诉,法院审判,平台实控人高管判刑。目前,杭州上城仅有的一例P2P涉刑未追究案,也被刑事立案,这不一定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3. 如何权衡利弊
我们鼓励采取多元的办法化解纠纷,不一定每个平台兑付困难的案例都要走向刑事程序。
能够采取协商解决的情形,我们建议在地方互联网金融协会的调解下,进行1-3年的兑付计划,之所以现在很多兑付计划进行不下去,有时候不是缺乏诚意,而是没有“源头活水”,催收困难的当下,转化旧有资产为现金流的难度堪比蜀道,通过观察,我们倒是发现一边鼓励原有团队二次创业,一边回收现金流是一个可以尝试的办法,只有造血才能维持还款。
相反,如果双方都把对方往绝路上逼,那最终的结局还是两败俱伤。
同时,对于“逃废债”问题,必须认真对待,真正用钱的企业和个人,如今甚至形成了“反催收”产业链,有一系列逃废债流程服务,最高抽成70%,老赖们用了钱,还反套路平台,最终挑起集资参与人与平台之间的战争,坐收渔利,着实可憎。
鉴于此,建议2020年各方把力量主要集中在打击逃废债的斗争中来,让老赖无处遁形,只有众多老赖肯还钱,平台才有资金,平台有资金才能不断造血给集资参与人返回出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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