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6 21:02:40来源:法律常识
最近看到一位同行感叹:上一位律师同行怎么能未卜先知,早早地就解除了委托?他代理的案件已经鉴定三次了,还要继续进行鉴定,立案都已经快两年了,还没有开庭,什么时候可以开庭根本没有办法预测,他到这个法院已经十几次了,差旅费已经支出几万元,早已入不敷出了,非常希望解除代理,但已经爬到半坡了,无法解除,因此就感叹上一个律师为什么那么的明智,未卜先知,早早地就解除了委托!
律师可以未卜先知吗?非也,他只是头脑清醒,未被蒙蔽而已!一个清醒、不贪的律师是可以事先就看出端倪的。
有以下情形的,你最好不要再代理了:
1.不说实话,避重就轻。
有些人把律师当傻子,陈述案件事实时不说实话,避重就轻,以蒙蔽律师。如明明是强奸,却一直说是在谈恋爱,是被栽赃陷害了。
2.前说后拉,没有实话。
有些人自作聪明,前说后拉,前说后不盖,抬抬屁股就是一套说法,永远听不到他的实话。
3.做老好人,既想得好又不想落坏。
有些人既想当婊子又想立牌坊,既要利益最大化,又不想落得斤斤计较的名声,反复无常。
4.自己不做主,做墙头草。
有些人自己的事情自己不做主,自己不拿意见,时时都听别人的,做墙头草,一会儿一个意见,成了傀儡。
5.不担当,遇到问题就往别人身上推。
有些人只想落好处,不愿意承担任何责任,一遇到问题就往别人身上推。如果约定时间内不履行义务怎么办?他立即说:你找我的律师,让律师解决!
实践中的情况五花八门,不一而足。
总之无论从哪个方面发现当事人不诚信的话,都应当考虑是否再代理的问题,否则就有可能悔之莫及。
当然有律师因为案源少等原因,明明知道有风险仍然要代理也是可以理解的,我只是从避免风险方面给一些建议而已,你完全可以不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