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08:52:51来源:法律常识
目前,正在编纂的民法典草案拟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婚姻家庭编的登记离婚程序。也就是说,如果要离婚,不再是立马可以拿到离婚证,而是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行。目的就是为了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同时也呵护孩子。
这一规定一出,立即在网上引发了热议,而大部分网友都提出了反对的声音:
反对方表示,离婚是成年人对自己婚姻的选择,如果人为设置门槛,违反了婚姻自由的原则;
网友1观点:
我觉得当今社会其实冲动离婚的很少,大家都是成年人,即使冲动离了冷静下来也可以复合,但凡涉及家暴赌债这种应该当机立断,多考虑可能会没命或者无端替对方再扛很多债。
而支持方则认为,目前冲动的闪婚闪离的消息层出不穷,这一规定可以减少冲动型离婚,维护家庭和社会稳定;
网友2观点:
有很多人分开了其实还想和好的,但是碍于面子问题等错过了一辈子。个人觉得这个得从两方面看。
针对大多数网友的反对声,5月14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回应称,离婚冷静期制度仅适用于协议离婚的情况,对于因家暴而要求离婚的,一般通过起诉解决。
“宁拆十座庙,不悔一门亲”是中国儒家传统思想,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个人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人努力去摆脱不幸福的婚姻带给自己的伤害。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
民政部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登记离婚达415.4万对,其中不乏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现象。对此,正在编纂的民法典拟将“离婚冷静期”纳入婚姻家庭编的登记离婚程序。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编制定和修改的过程,正是法律不断积极回应社会发展所面临的婚姻家庭新问题、完善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过程。
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王丹在对媒体采访时介绍到,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发现,我国的离婚案件中有一部分是这种冲动型的离婚,对于这部分离婚案件,如果说法院一判了之的话,带来的后果不只是双方解除婚姻关系,对于子女的抚养,对于老人的赡养可能都会存在很大的影响。因此,离婚冷静期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进行过探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我们可以看到,立法专家和法官是基于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的目的制定这一规定,那么对于办理了大量离婚案件的律师来说,他们是怎么看的呢?我们请到了两位律师为大家解读:
安徽国恒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硕士研究生,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妇女儿童权益维权律师”、合肥市行政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湖南金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法律硕士,民革成员。湖南省律协宣联委秘书 长沙市律协房地产专委会秘书长。湖南经视频道“经视说法”特邀嘉宾律师,湖南都市频道“晚间新闻”“寻情记”特邀嘉宾律师。曾荣获长沙市第二届青年律师辩论赛亚军、最佳风采奖。
1、民法典草案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什么?
吴多多律师:
当下存在很多冲动型离婚,而冲动型离婚在居高不下的离婚率中占有一定比重,民法典草案设置30天冷静期正是给这类冲动型夫妻一次机会,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离婚,同时也是为了让真正不幸的婚姻得以解除,让人民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正是基于这样一个现状,我认为民法典草案设置30天的离婚冷静期很有必要。
黄靖律师:
随着离婚率的逐年上涨,民法典草案设置30天离婚冷静期主要是以为减少轻率离婚、冲动离婚,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初衷。
2、很多人说,选择离婚是双方深思熟虑的结果,30天的冷静期没有必要。根据你办理过的离婚案件,你觉得这个说法对吗?
吴多多律师:
制度设立的初衷是好的,重在具体贯彻执行。比如,我们经常遇到一些女同志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夫妻在同一屋檐下长期分居形同陌路等确实不应当继续共同生活的案件,这类案件切忌一刀切设置冷静期。作为法律从业者,在面对具体案件,一定要具体分析,切不可“一刀切”,让好不容易有机会摆脱不幸婚姻的一方再次陷入不幸。总体来说,冷静期对于不想离婚的人无疑是一道保护伞,但对于想要离婚的人来说,无疑是增加了离婚难度。
黄靖律师:
这个问题不可一刀切下定论,我办理过的离婚案件存在过冲动离婚的,但是大多数当事人争诉到法院、找律师处理离婚事宜的,一般而言是经过深思熟或存在双方矛盾不可调节的情况。那些没有到法院诉讼离婚的,闪婚闪离又闪复婚的现象倒是不少。
现在律师界,各种发声都有,有叫好的,也有唱衰的。一方面,30天冷静期对于冲动离婚的夫妻无疑是增加了双方缓和关系的期间,但是对于夫妻关系水声火热的来说,则是增加了双方互相煎熬、折磨的时间。国家设置30天冷静期有一定合理性,还需人民群众的适应。试想,那些真正离不掉婚的,无论是否有冷静期,往往要起诉到法院处理才能有结果,所需花费的时间更长。
3、这次民法典草案,婚姻法方面还有哪些亮点?
吴多多律师:
民法典草案不仅设置了冷静期,还新增了不如实告知严重疾病的婚姻可撤销,新增伪造、变造、冒用证件骗取结婚登记无效等内容,同时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等内容。
黄靖律师:
本次《民法典草案》中不再保留计划生育的有关内容、还加入了不如实告知严重疾病的婚姻可撤销的规定、增加了离婚损害赔偿的兜底条款,为婚姻无过错方获得赔偿提供了更多可能性。
4、根据你的办案经历目前离婚原因主要是哪些?对于想要离婚的人群,你有什么建议?
吴多多律师:
我接触的离婚案件中,离婚大多是因婚内出轨、家暴、双方地位长期不平等、婆媳关系、性格不和、经济因素等原因,而且女性主动提出离婚的概率比男性多。
夫妻同心,其力断金。一段良好婚姻关系的维系必定需要双方齐心协力,所以结婚从来不是一个人的事,夫妻感情不睦也不是一方原因所致。当感情遇有裂缝时,要找对方的原因,更要从自身找原因,甚至不妨参照冷静期制度给与双方必要的冷静期,避免冲动离婚。
黄靖律师: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大数据统计来看,截至2018年统计,因夫妻感情不和向法院申请解除婚姻关系的达到77.51%,什么是感情不和,其实不外于家庭琐事纠纷,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精神追求更高了,不愿再维系得过且过的婚姻。
在此不应是对离婚人群提出建议,而应对即将迈入婚姻殿堂的人们提出建议,在选择走入婚姻时,应更多的考虑双方感情问题、经济问题、及责任承担问题,谨慎去结婚,不要为了单一目的去结婚,自然离婚率也会受到影响,冲动离婚的人自然也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