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7 13:21:40来源:法律常识
她们的世界很小,活动范围只是在家与案管大厅;她们的世界很大,心底无私,装着爱心与奉献。她们用责任与担当严格执法,她们用温柔与热情服务群众,她们用爱心与奉献回报社会,她们就是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的铿锵玫瑰。近年来,宁乡市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的干警就是这样以自已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创建“巾帼文明岗”的诺言。
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目前共有9名干警,其中女干警7名。案件管理科担负着全院案件的统一受理、流程监控、统计分析、质量管理、综合业务考评、检察技术、检委会会务等工作任务。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和市妇联的指导下,案件管理科以创建“巾帼文明岗”为引领和抓手,在业务工作中渗透“巾帼文明岗”的目标和宗旨,业务工作和创建“巾帼文明岗”工作互相融合、互相促进,业务工作和创建工作都上了新的台阶、取得了新的成绩。2018年,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被评为长沙市“巾帼文明岗”。
践行承诺,发挥优势,树立文明形象
履行服务承诺,“小窗口”大服务。案件管理科是代表检察机关形象的“窗口”部门,巾帼岗位成员在这一“小窗口”进行“大服务”。为树立检察机关“窗口”形象,该科制定了“热情文明接待,首办责任制”等五大服务承诺,并将其张贴于案件管理大厅。该科每年大约接待来访群众 1000余人,接待律师200人次,接待警察、法官2100人次,送达各类法律文书8000余份;接收外来文书3000余份。
担当社会责任,传承优良品质。巾帼岗位成员积极投身公益事业,每年参加献爱心活动。积极参予社区互动合作,多次到所在社会进行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参加“岗村结对”和扶贫帮困工作,主动联系了大成桥社区一贫困户,对其一儿一女开展长期帮扶,每到开学季,为他们送上学习用品和爱心款。
注重学习,提升素质,展示巾帼风采
立足创建,开展业务比武,为巾帼岗位成才搭建平台。案管科倡导“快乐工作,健康生活”。立足岗位开展“我与案管共成长”练兵比武。先后有三位同志被提拔重用,三名同志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有14人次获得县级以上嘉奖和立功,10篇调研文章发表在省级以上刊物。
树立标杆,引领同行,擦亮案管名片
2012年成立至2017年,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科综合考核均保持长沙市前三,其中三次名列第一。在湖南省检察院历次法律文书公开、电子卷宗制作工作通报,该科均列全省基层院前列。2014年至2017年案件质量考评均为全市前三,2017年为第一名;检委办工作2017年为全市第一名。
后记
宁乡检人民察院案件管理起到了“示范、标杆、引领”作用,长沙市人民检察院两次在宁乡市人民检察院召开全市案管工作推进会,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先后有6位检察长考察调研宁乡案管工作。每年均接待来自省内、国内其他检察院交流学习。宁乡历届县(市)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均视察过案件管理科,宁乡市人民检察院案管科真正成为了一张亮丽的名片。
编辑丨粟 雯
审核丨黄晓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