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7:50:27来源:法律常识
2022年8月19日,受新冠疫情影响,为保障庭审活动正常进行,满足群众“告官”能“见官”的诉求,黔南州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打破固有庭审模式,通过远程庭审的方式,与惠水县人民法院以及北京某律师事务所连线,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告张某某诉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强制执行一案,被告惠水县人民政府县长徐光信作为负责人出庭参加诉讼。
当天,审理该案的合议庭在黔南中院第三审判法庭主持庭审活动,原告张某某及被告惠水县人民政府诉讼参与人在惠水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原告张某某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在北京某律师事务所通过远程方式参加诉讼活动。
虽然“隔空”开庭,但整个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庭审程序严谨有序,庭审方式公开透明,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庭审中,惠水县人民政府出庭应诉负责人县长徐光信代表惠水县政府作了答辩及最后陈述,针对本案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积极回应原告真实诉求,并向其释明相关政策及法律规定。
行政诉讼,让群众“告官”能“见官”,才能够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促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惠水县人民政府行政首长积极出庭应诉,将有力增强该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意识,为惠水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