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8 08:08:03来源:法律常识
近期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立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
首批聘任10名专家学者担任委员
日前这批委员正式上岗履职
为判决案件“纠错”
不断提升法院社会监督水平
为法院与群众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东莞中院”)启动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后,立即成立了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首批聘任了10名委员,均是东莞法律研究和实务界的专家学者。3月18日下午,其中8名评查委员来到东莞中院,他们从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手中接过聘书,正式上岗履职。
法律界的专家学者前来助阵
在东莞理工学院任教的郑玉敏是法学博士毕业,一直从事行政法学和诉讼法学的研究,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而且是东莞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东莞市妇联妇女维权站法律专家,同时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同在东莞理工学院任教的沈亚萍也是法学专家,对行政法和社会管理创新法治化有深厚研究。
东莞市政协委员、东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张社清是一位执业律师,拥有近20年的从业经历,获得业界的高度认可,曾荣获“2012-2016年度广东全省优秀律师”称号。张社清还经常参加公益活动,向企业宣传法律风险防范方面的知识。
和张社清一样,来自东莞市律师协会的方民、崔芸庆、吴健林 、廖京和刘敏都拥有多年法律从业经验,理论水平和实操功底均得到业界公认。
陈超:架起群众与法院之间的“连心桥”
东莞中院评查委员会为何会聚焦在法学界和法律实务界呢?东莞中院党组书记、院长陈超详细介绍了其中的缘由。
陈超说,邀请他们开展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能够让对法院的社会监督有内容、有作用、有权威。具体来说,就是能借助他们的“火眼金睛”,“扫描”案件审理程序、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等各环节内容,及时发现法院生效案件特别是当事人持续信访、投诉等重点案件存在的瑕疵或问题。
陈超还表示,各位评查委员都是经有关单位、组织推荐,法院考察了解和严格选拔产生,大家素质都比较高,工作能力比较强,联系面比较广。他希望评查委员在本职工作中多体察民情、多倾听民声、多反映民意,将东莞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以意见和建议的形式表达出来,帮助东莞法院找准为人民群众服务的结合点、切入点,真正把司法为民工作做到人民群众心坎上,在人民群众和法院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
刀刃向内 主动邀请专业人士“纠错”
按照第三方专业评查机制,东莞中院设立了第三方专业评查委员会。根据案件类型,评查委员会分设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个评查工作组,每组有若干名评查委员。
评查委员从政治素质过硬、具有法律执业资格的社会各界人士中选任,包括立法工作者、法律学者、执业律师等,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评查委员。
评查委员的产生有着严格的程序。首先由东莞市人大、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等机关及市法学会、市律师协会等组织推荐,然后由东莞中院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工作领导小组聘任。
三大原则 让社会监督落到实处
按照评查机制,东莞中院开展的案件第三方专业评查坚持客观性、公正性和独立性三大原则。
为了确保客观性,评查委员会对当事人持续信访、投诉或社会高度关注的重点案件实行每案必评。此外,也随机抽取其他生效案件进行评查,全面客观反映全市法院生效案件质量、效率和效果。
为确保评查工作组的独立性、公正性,东莞中院规定法院在职工作人员不得担任委员,同时还规定委员实行回避制度。
不走过场 评查中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案件评查结果划分为合格、瑕疵和问题三个等次。对于评查中发现的瑕疵、问题案件,要求分析检查出现问题的原因和责任,并立即进行整改。
此外,东莞中院规定,评查中发现干警违纪违法线索的,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评查中被评为问题等次的案件,由法院依职权启动再审审查程序,对案件进行审查。经再审审查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委会讨论决定;可能有错的,转交检察机关抗诉审查。
媒体争相报道这一经验做法
东莞中院的这一做法,通过创新社会监督方式,以此不断提升人民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该项工作近期得到了包括人民网、《人民法治》、南方日报、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都市报、信息时报、民主与法制网、i东莞、东莞阳光网等10余家知名媒体的关注,争相报道相关经验和具体做法,一时之间,让社会各界纷纷将目光聚焦在该项司法工作实践中。
东莞中院不断完善监督机制
创新工作方式方法
让公平正义更加深入民心
以此提升人民群众
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