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09-30 18:08:11来源:法律常识
“这人到底是不是我压死的?”丁建满脸疑惑。到底发生了什么?
丁建是一个货车司机,虽然他的开车技术不错,但是丁建有个毛病,就是粗心大意。他工作了几年,好几次都差点出事。丁建的老板对此有点不满,不过看在丁建人比较老实的份上,只是当着其他员工的面念叨丁建几句:“老丁啊,你也是四十多岁的人了,平时做事别毛毛躁躁的,你看你几次差点出事,我这个心脏都要被你吓出毛病了。”
丁建的老板其实也是出于好意,想提醒提醒他,但是丁建觉得,自己一把年纪了,老板还经常在一帮小年轻的面前训斥他,一点都没给他留面子。所以在老板念叨了很多次之后,丁建索性辞了工作,拿着自己攒下的一笔钱,买了一辆中型的货车,自己给自己开车了。
这天,丁建接到一单生意,这让几天都没开张的丁建欣喜不已,可是丁建的妻子却有些担忧,她再三叮嘱丁建说:“外面有点下雨,路肯定滑,你开车的时候,一定要注意安全。你平时就有些粗心大意,今天要跑夜车,晚上千万要打起精神来啊。”
丁建一听这话就不耐烦,他摆摆手说:“哎呀,知道了,你都念叨多少次了,再说我虽然粗心,可是从来没出过大事,你怕啥。”说完,丁建就开着车出发了。只是他没想到,这次竟然真的出事了……
当天晚上十点多钟的时候,丁建开着车子行驶在路上。由于天黑再加上一直下雨,能见度比较低,丁建开着开着就有点走神了,他根本没有注意到,在路前方有一团黑色的东西,直接开车碾压了过去。
感觉到车压到了东西,丁建才回过神来,他透过后视镜往后一看,顿时吓出了一阵冷汗。从后视镜里他隐隐约约地看出,刚刚压到的好像是一个人。丁建慌忙下车查看,只见确实是一个人躺在地上,旁边还有一辆摩托车。丁建赶紧打电话叫了救护车,并且报了警。可惜的是,在医生赶到的时候,这个人已经死亡了。
丁建一开始以为是自己压死了人,可是当交警调查之后,丁建又有点犯糊涂了。原来,被丁建压到的人叫吴阳,当天晚上吴阳喝了很多酒,醉醺醺地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谁知骑着骑着突然从车上摔了下来。要命的是,这吴阳还没有戴安全头盔,一脑袋栽到地上后,就不省人事了。接下来就发生了丁建开车从吴阳的头部碾压过去的事情。
可是吴阳究竟是摔下来的时候,摔到了头去世的,还是被丁建碾压后去世的,交警也搞不清楚。司法鉴定中心也只能出具一份鉴定书,鉴定书上写着:吴阳为交通事故致脑碎裂死亡。
这搞不清楚吴阳到底是怎么死的,在赔偿的时候,问题就来了。丁建的家庭条件并不好,只能先给了吴阳的家人3万块钱的赔偿。这吴阳的家人当然不可能答应,不过丁建说自己给货车交了交强险、三责险和不计免赔险,保险公司可以赔偿。
于是,吴阳的家人找到了保险公司,但保险公司却坚持说,吴阳是自己摔死的,不是交通事故,所以不愿意赔偿。这么折腾了几次,吴阳的家人索性直接来到了法院,把丁建和丁建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5万元。
听到吴阳家人的请求后,丁建没给自己辩解,但是保险公司却说话了,他们拿着鉴定报告说:“司法鉴定报告上明确写着,吴阳有两种可能致死的情况。在事故发生的时候,吴阳喝了大量的酒,而且没有戴安全头盔,因此他在摔落的时候,极有可能已经死亡了,所以丁建的碾压行为,和吴阳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我们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那么在这种死因不明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到底会不会承担赔偿责任呢?
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判决:
一、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吴阳家人各项损失36万元;
二、保险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丁建3万块钱。
从判决中我们看到,保险公司最后还是赔偿了,那么法院是怎么来判定吴阳的死因的呢?
从案件中我们知道,丁建的车碾压了吴阳的头部,而司法鉴定中心认定,吴阳是交通事故致脑碎裂死亡,这两者是有契合点的。保险公司虽然提出吴阳是摔落的时候死亡的,但是却没有办法提供相应的证据,所以法院认为吴阳的死,和丁建是有关系的。
既然有关系,那么责任要怎么划分呢?在这起事故中,丁建没有确保夜间的行车安全,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导致没能及时发现躺在道路上的吴阳,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具有较大的过错。
而吴阳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酒后不得驾车,但是他却在严重醉酒后驾驶摩托车,导致了他摔落在道路上,他自己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法院最后认定,丁建承担60%的责任,吴阳自己承担40%的责任。由于丁建在保险公司投了保险,所以丁建的赔偿责任应该由保险公司在保险限额内予以赔偿。
小编有话说
道路安全无小事,不论你是走路、骑车还是开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