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股东

时间:2022-11-03 15:26:11来源:法律常识

一、最不拿法律程序当事

2022年5月22日,是一个应该被中国破产法学界记住的日子。因为这是山东天信集团破产案件重整执行期的终结日,标志着法院裁定的管理人监督权到期。2022年5月22日前,依照法律规定,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作为管理人,应当向管辖法院提交《监督报告》并通报债权人,定义《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成功标准”是否得以实现。如果不成功是否应当依法转入破产清算,以供法院裁定。这是非常浅显的法律常识,现在把它放到全国律师界讨论,请大家发表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山东天信破产案件的八宗“最”

二、创东营市破产案件收费之最

如果东营市破产案件管理人进行一场收费擂台赛,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是当仁不让的擂主。其以近6500万元的天价在天信破产案件管理人选拔中被“择优录取”,成为了东营市建市以来破产案件收费的冠军。公平而论,北京大成以既往承办的国内破产案件而言,成功案例颇多,获业内称羡嘉许,确实是破产业务集大成者。但山东天信集团破产案件中,高收费的北京大成坐在皇城根前运筹帷幄,却没有决胜于千里之外。高收费并没有与高服务、高效率、高质量划等号。其如果勇于公开其出勤日志,北京大成极低的出勤率将会在东营民怨沸腾。

三、重整时间最长

东营市建市以来产生了若干破产案件,天信集团破产案件耗时最多,无与争锋。2017年初北京大成被选为管理人,从其尽职调查雾里看花慧眼识珠发现“重整价值”,到部分内容无法律依据“创造性”地制定《重整计划》,其后果就顺理成章地显现出来。2017年5月22日被裁定重整、2018年5越22日裁定重整到期、2019年5月22日裁定执行延期、2020年再次延期至2022年5月22日。5年等同于一个国民发展计划的周期。而北京大成“署理”天信破产案件的法定到期日2022年5月22日前,债权兑付尚未开始,标志着《重整计划》规定的重整成功标准没有实现。而北京大成依法应当履行法律义务向法院提送并通报债权人的《监督报告》,可谓千呼万唤不出来。重整成功乎?失败转清算乎?拖得职工哭干了眼,拖得债权人断了炊。

四、国有资产投入最多

山东天信集团的重整承接方为国有企业东营市财金集团。据了解,截至目前,在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良好“重整价值”和优美“重整计划”的感召下,东营市财金集团已经实际投入近40个亿巨额国有资金。这也是东营市建市以来绝无仅有的。那么,这些国有资金投入增值了吗?以4折收购了一部分债权,与之相比较的是重整计划规定的兑付比例为0.65折,……留下了巨大的想象空间。重整核心企业盈利了吗?据说天信集团和天元铜业两个主体企业重整5年来每年以近2亿元的亏损递增。重整期间用来发放工人工资和弥补亏损窟窿的资金来源于处置国有资金收购的资产。及早转入清算还可以保留一部分国有资产残值,否则,……。

五、职工遗留问题最多

如同全国破产企业一样,天信集团的职工因多数失业而处于贫穷状态,极受社会关注和同情。自2017年破产重整开始,每早完成一年,因失业在苦难中求生存的职工就早得到一年补发工资,延续养老保险。依照法律规定,重整延长期间应当制定对债权人的补偿方案,以减少损失。而这些法律规定却被丰衣足食的管理人在《重整方案》中选择性遗漏了。5年来,天信集团职工不间断地群访、上访、诉讼,成为了很大的社会不稳定因素。在“2022年5月22日”天信集团破产重整执行期终结日到期后,兑付的工人工资才刚刚开始。是“清算兑付”还是“重整兑付”,养老金呢?

六、债权人输得最惨

财产担保债权是物权而非债权,亦不是破产财产。这是法律规定且为业界共识的真理性事实。山东省高院的指导性文件将其优先权地位明确到“共益债务”和“破产费用”都不能分摊的绝对优先地位。而北京大成制定的《重整计划(草案)》却不顾法律逻辑的前提是否周延,“遗漏”掉法定优先受偿,只踢给优先债权人两个球,一个叫“债转股”,另一个更奇葩,优先权债权放到普通债权之后而且执行期结束后分十年兑付。服了,真是人外有人天外有天,法外有大成。据说还有神操作,普通债权本来就少到6.5%,却把现金兑付换成了“以物抵债”再榨取一次(如果不是“榨取”,打个七折大成事务所收购?)。

七、破产企业股东利益最大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管理天信集团破产,《重整计划》可谓妙笔生花绣球频抛。与职工利益得不到保障相比,可谓冰火九重天——对天信集团的股东却是厚爱有加,规定股东(大老板除外)按50%兑付。普通债权只有6.5%,绝对优先权债权延迟达10年兑付,在国有资金投入的大背景下,股东50%的兑付比例,动了谁的“奶酪”?国有资产?债权人利益?北京大成出了个题目考考律师界。

八、重整企业经营最差

近年来东营市境内破产企业众多,各路律师事务所八仙过海各显特长,争相角逐,呈群雄逐鹿之势,救活了一批企业,实现了社会价值。“拯救”是业界共识也是法律善意规定,重整之目的在于实现价值,企业起死回生,帮助职工就业,增加财税收入,保障社会稳定。天信集团的经营主业和财务状况,特别是历经5年的经营实践,进一步证实了广泛的认知——天信集团本来就是一个应当进入破产清算程序的企业。在不计提折旧、免除部分税收、财务成本不计息的情况下,每年近2亿元的亏损,令人叹为观止。“死马当成活马医”是一种精神,“死马装成活马医”就是一种巫术了。自此,是大成重整“整死”了天信,还是天信不争拖累了大成,都变成江湖上吃瓜群众的谈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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