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19 04:35:27来源:法律常识
民事案件再审未获得支持后,向检察院抗诉是当事人获得正义的最后一道程序,如果未能在检察院获得抗诉支持,后面的救济之路将会十分难走,因此大家必须重视。
如果能获得检察院的抗诉支持,其实当事人的权益会获得极大的保证,可能很多人不知道,如果检察院支持了你的抗诉申请,法院再审开庭时,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的案件,人民法院再审时,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席法庭。”
这意味着,当事人甚至可以不需要再请律师,检察院会派出检察官帮助当事人在向法院维护其合法权益。但是,大家必须明白的是,抗诉作为检察监督的程序,实际上要求很高。依据《民事监督规则》的规定,虽然列举了十几种检察院应当作出抗诉决定的情形,比如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等,不过,满不满足这些情形,完全是由检察院决定的,因此极为的不可控。
但其中也有一些硬性规定当事人可以参考,比如在案件审理中,如果审判人员存在枉法裁判的情形,检察院就必须走出抗诉意见。和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甚至是有的新的证据相比,审判人员出现枉法裁判的情形,这是根本无法忽略或者不采纳的硬性要求,因此这是抗诉中极为重要的事由,大家应当作为突破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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