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0 02:44:19来源:法律常识
近日, 因新建区长堎镇、石岗镇两镇开展预防性区域核酸检测。
为贯彻落实新建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部署会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式,为了尽量减少人员聚集,保障诉讼参与人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维护正常诉讼秩序。即日起,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诉讼事项通告如下:
一、
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建议当事人、律师、代理人优先选择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西(原江西移动微法院)、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项。
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使用搜索引擎搜索: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或输入网址:lspt.court.gov.cn
人民法院在线服务江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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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法院审判综合服务平台
通过输入网址:jxfy.gov.cn登录
(扫描二维码,进入网页)
如需要跨域立案的,建议尽量使用在线服务平台向管辖法院提交材料。如需管辖法院电话或遇到其他问题,可拨打(0791-83736100)向我院跨域立案工作人员咨询。
不便使用线上办理的当事人,可将相关材料邮寄至法院。邮寄地址:南昌市新建区长堎镇长坪路668号立案庭,邮编:330199。(诉讼材料需注明接收材料的庭室或法官姓名,以及您的准确联系方式)。
确需到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立案大厅)办理了相关事务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我院诉讼服务中心电话0791-83736076)事先联系。中、高风险地区的当事人,请选择线上方式。
二、涉诉信访的
建议通过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打开浏览器登录网址:ssxfpt.court.gov.cn)或者邮寄材料(邮寄地址同上)等非接触方式提请。确需来访的,可于工作日上班期间通过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电话预约。
三、对已安排的调解、开庭,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庭参加的
可与法官、书记员联系并说明具体原因,尽量通过手机、微信、移动微法院等进行线上办理。对当事人、诉讼代理人因新冠肺炎正在治疗、隔离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参加庭审的,可根据法律规定申请延期审理。 疫情防控期间,不建议旁听人员到我院旁听案件审理情况,可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旁听。(网址:tingshen.court.gov.cn)
恢复时间另行通知。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社会各界给予理解和支持!
文|曹青青
图|曹青青
编辑|新建区人民法院政务团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