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可以找律师起诉么,如何认定房屋违建

时间:2023-01-20 23:03:22来源:法律常识

我的房屋被认定为违建了,怎么办?还能拿到征地拆迁补偿吗?

在征地拆迁的咨询中,关于违建的咨询占了一大半,今天就教大家三招推翻房屋违建认定。

第一招:违建认定流程要合法。

虽说征拆方是权力部门,他们有资格把房屋认定为违建,但是,这个认定过程也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违建认定及强拆的法律流程有如下几步:

(一)实地调查取证

(二)认定违法建筑

(三)作出责令限期拆除决定

(四)下发催告通知书

(五)发布公告,再次督促限期内拆违

(六)下发强制执行决定书

(七)实施强制拆除

这几步流程一步都不能少,少一步,征拆方的行为就是违法行为。作为被征拆人咱们有权起诉他们,从而推翻他们的违建认定。

第二招:违建认定文件要齐全。

征拆方如果只是口头上说房屋是违建,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必须要他们出具正规的认定文件。根据违建认定及强拆的法律流程,这些法律文件不能少。

教你三招推翻房屋违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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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行政处罚决定书

如果征拆方经过调查后,认定房屋确实为违建,不能只是口头表达,必须有他们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即限期改正通知书或是限期拆除违法建筑通知书。

2)书面催告书

如果被征拆人没有按照限期拆除通知书或是限期改正通知书中的内容拆除违建,也没有向有关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话,那么被征拆人会收到一份书面催告书。

3)强制执行决定书

经过书面催告后,如果被征拆人仍然没有在期限内自行拆除房屋或改正,也没有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那么征拆方会作出强制执行决定书。

也就是说,征拆方的每一步都要有书面通知,没有书面通知就强拆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教你三招推翻房屋违建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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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招:法律规定期限要届满。

如果被征拆人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对征拆方提起了诉讼,那么相关部门便不可以再实施强制执行。如果,在法定期限还没有届满的情况下,征拆方强制拆除被征拆人的房屋,那么征拆方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

需要咱们注意的2个法律期限:

1.陈述与申辩的期限。我国《行政处罚法》并未规定统一的陈述和申辩时限,一般行政过程中,应考虑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实践中一般行政机关会给当事人1-3天的期限。

2.行政复议的期限。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 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总结下来,就三点:看流程,查文书,注意期限。这三点上如果征拆方有违法行为,那么我们就可以起诉,进而推翻征拆方下发的违建认定,争取到属于自己的征拆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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