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4:18:23来源:法律常识
书能香我不必花 茶亦醉人何须酒
日拱500字发起人朱波杰律师系列说“法”
小雨,你们的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醒醒吧!
今天是个艳阳天。惠风和畅,适合各种周边游。
小雨,却不是这样的,她约了我好久,说要见我一面,咨询下相关的法律问题。
这段时间以来,确实因为各种恶事务缠身,忙的不亦乐乎,本来想拒绝的,但在小雨的再三请求下,我还是答应她,今天下午见见。
下午两点,如约而至。还带了两个人,都是女孩子,说实闺蜜,但我还是再三请求,让她的闺蜜在隔壁会客室等待,我先单独与小雨聊聊。
毕竟,我没心思同时考虑三个人的想法,也无法确保那句话会带来麻烦。
她们表示同意,最后我再统一回复她们的问题。
茶水,我早已备好,因我还没吃午饭,仅仅用生花生和某网红牛肉粒充饥,计划在一个小时内结束谈话。
我把下雨的两个闺蜜安排好,再折回办公室。看到小雨有一丝丝的紧张。
我用泡茶的间隙,与她闲聊了些无关紧要的事,并作了些自我介绍,而后步入正题。
当我象征性的拿着笔墨记录下简要问题的时候,小雨却低头陷入了沉默。
我便让这沉默继续,而后让她主动开口。
约莫两分钟,小雨开口了。
朱律师,周末打扰您休息了,我也是被迫无奈,才通过朋友介绍从娄底过来咨询您的,我希望您能帮帮我。
我说,放心,我力所能及。
小雨说,她认识她现在的男朋友是在一个偶然且巧合的机会,因为刚大学毕业,家里又遭遇了点变故,年纪轻轻也不知所措,看似美好的前程,都因为家庭的变故,而失去了所有的可能性。
在处理完家事后,独自一人去到了深圳,初到深圳,人生地不熟,工作也难找,关键是自己没心情。好不容易在好友的推荐下,到了一家设计公司,谋得一个可有可无的助理岗位。
除了上班就是下班,本就做惯了乖乖女的小雨,没有任何心思去参加任何社交活动。或许就是因为这种百无聊赖的日子,加上点颓废的样子,引起了部门经理的特殊关照,这个经理有事没事经常让小雨加个小班,而后顺路送小雨回到出租房,迫于上下级也就没过多推辞。
这种顺路的日子多了,小雨也就放开了些许心扉,经理问什么,她也顺理成章的迎合着什么。
终于有一次,小雨不知是心血来潮,还是被感动,在她23岁生日的那天,鬼使神差的,居然感冒了,小雨说到这里的时候,有点停顿,很懊悔的样子,为什么要感冒呢?还是那种非常严重的感冒。
于是,她向人事部门请了假。
那天,挺怪的,静静地下了一天的雨,下雨在出租房里差不多睡了一天。到了傍晚,居然天空亮起了彩虹。
咚咚咚,有人敲门。小雨没多想,以为是闺蜜。打开门居然是经理。
他手上提着个蛋糕,还有一束鲜花。
小雨愣了一下,还是礼貌地让经理进了屋子,在那个不足20平米的屋子里,小雨的呼吸她都能听得到,更何况,她一天没出门,还穿着睡衣呢。
当然,当小雨反应过来自己还穿着睡衣的时候,经理倒是蛮轻快的说了句,她也没明白的话。经理说,不错。之后请小雨梳洗下,请她出去过了生日。......
期间,小雨想过拒绝。但经理没多说几句,就离开屋子到楼下车里等她了。纵使身体不怎么舒服,但看到蛋糕和那束鲜花,小雨还是有了些安慰,毕竟已快七点了,除了闺蜜外,还没一个人给小雨打个电话,甚至发条短信,说句生日快乐的。
小雨鼓起勇气,收拾了一番,跟着经理,去了一个地方,很安静地一个地方,而后静静地吃了顿两个人的饭,经理就以小雨不舒服为由送小雨回到了出租房,上楼的时候,经理往她手里提了个东西,再次说声了生日快乐,而后在离开的时候,和下雨说,你明天继续休息,我和人事经理说一声。
一切看似平常,又不平常。
在顺路的日子里,经理总会让她有些感动,而后又没有任何说的上的违和感。小雨从来没有问经理的个人私事,倒是经理和她说了些许。
经理比她大近十岁,看起来派头还不错。湖北人,毕业后就在深圳奋斗,可能来的相对较早,在深圳还是有一套房子的。经理说,他有过一段婚史,而后,说到这些,经理都是很含糊的就过去了。
这种朝夕相处,经理没向小雨提过什么哪怕过分一点的想法。
直到那次公司在三亚团建。不知道是什么开心还是不开心的事,小雨喝了点酒,而后醒来的时候,是与经理睡在一起的。
具体如何小雨时有时无的有些记忆,但反正记不清楚。
那一年,小雨24岁。
男女之间一旦有了肌肤之亲,只要不是嫌弃的,尝试这交往交往也是无可厚非的。
从三亚深圳之后,小雨不到半个月就在经理的请求下搬到了经理的房子里,并让小雨辞了职。
小雨没有拒绝,本来就因为家里的事,一直颓废的她,没有上班对的心思,也就迎合的辞了职。
这样的日子,一晃就是六年。
小雨今年三十,这六年,小雨没有去过经理老家过过年,也没有去认识他的家人。
这六年,小雨流产两次,第一次经理到了场签了字,第二次压根没去。
这六年,经理不再是经理,而是有了自己的产业,除了偶尔周末回来外,除了给点钱,小雨几乎见不到经理。
经理说了很多次,娶她。但从来没有行动。
压死最后一根稻草的是,她住的房子,在三月份的时候被卖掉了,经理没有任何解释,只是说,疫情之下,企业不好做,不得已要把房子卖掉。
小雨搬家那天,经理没有来。
小雨再去找经理的时候,经理很冷漠,说是自己还泥菩萨过江自身难保,请小雨自行安排,别再来找他。
这之后,小雨才去想办法打听经理,原来在这个六年期间,经理不仅离了婚,还又结婚了,并且还育有两个孩子。
小雨如晴天霹雳。而后吵吵闹闹几次后,回到了娄底,几度陷入抑郁,甚至自杀的边缘。
小雨开始哭,我想我是律师,她哭我又能解决什么呢?
......
小雨讲了差不多两个小时,诸多细节,不在累述,若是征得小雨同意,我再将细节一一记录下来。
听完小雨的故事。她现在的目的很明确,如何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权益,比说赔青春损失费等等。
我陷入了沉思,我本来想委婉点告诉小雨,我没有办法维护她的这个所谓的合法权益,毕竟谁的青春不是青春,赔偿青春损失费没有法律依据呀。
我说姑娘,你真的很被动,对于你们这种“所谓”的同居关系,法律都不会保护,至于你要让她坐牢,告他重婚罪,这个可以去做,难度大,毕竟,姑娘你要知道,这个男人并没有和你以夫妻名义住在一起呀,仅仅是你说的偶尔。
最后,我还是让她的闺蜜回到了我办公室,或许各自心知肚明,没有多说什么,我确实有事,寒暄了几句,我们就一起起身离开了我办公室。
我起身之时,看着小雨的目光是呆滞的,或许给她介绍的人,说我很厉害能解决她的问题。但我真的无能为力,实属抱歉。
我一个下午直到现在脑海中还在徘徊着小雨的事。我们常说,打击小三人人有责,但打击渣男呢?
在此,请求恋爱中的姑娘们,还是多一双慧眼吧,对爱你的人有一个相对背景了解,这年头,了解一个人又不是很难的事。
愿小雨早点走出阴霾,三十岁也还是年轻的,过去的过去,未来的会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