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09:15:37来源:法律常识
市民王先生来电咨询:
我在一家工厂工作时发生工伤事故受伤,要求工厂赔偿医疗费,但是公司老板借各种理由拒绝赔偿。上个星期正值上班高峰期,我进入厂区,以跳楼相威胁进行维权,引发警方出动警力处理,导致道路交通一度瘫痪。事后,我被工厂解雇。请问律师,这种情况下工厂的解雇行为合法吗?
漫画 邵天骊绘
本报常年法律顾问汪宇波律师解答如下:
在工作中,有些员工与用工单位发生纠纷时,经常不选择协商、仲裁等合法的方法解决,而是以跳楼等极端的方式威胁用工单位,认为这样可以让用工单位妥协,进而作出让步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其实,员工以跳楼等极端方式要挟,或者以严重危害自身人身安全相要挟的不当方式来达到利益诉求,不仅危害自身的人身安全,也严重扰乱了用工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违反了员工应当遵守的基本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对于情节严重者,用工单位据此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无须承担不利法律后果。
本案中,王先生为了维权,以跳楼威胁用工单位的行为,已严重扰乱了用工单位的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破坏了社会管理秩序,用工单位以其跳楼威胁为由,解雇该员工合法有效,且不用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来源:余姚新闻网-余姚日报 编辑:魏力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