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1 18:58:04来源:法律常识
婚前财产协议是指准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在办理结婚登记前就双方各自婚前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做一个具体的约定,在结婚之后参照这个协议内容来履行。根据《民法典》第1065条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依照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夫妻财产制契约包含了婚前财产协议和婚内财产协议,签订的时间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内。所以这种婚前财产协议在法律上应属于夫妻财产制契约,那么这种婚前夫妻财产协议在法律上的效力如何以及如何最大程度保障弱势群体的利益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婚前财产协议存在符合法律规定,应属于有效的。但是在实践生活中,真正符合法律认为的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则是少之又少。因为很多夫妻双方签订的婚前财产大部分会涉及到人身关系或者善良风俗,比如双方在结婚前后签订书面的一个协议,约定一方如有通奸、嫖娼、重婚等婚外性行为的,另一方可以提出离婚并要求承担赔偿责任,甚至要求一方净身出户,这种协议一般从法律专业人士会认定为忠诚协议,是法律所倡导的夫妻之间互相忠实的义务而做的约定,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忠诚协议大部分因为涉及到人身关系而被认定为无效。所以婚前财产协议与忠诚协议最大的区别是否涉及到人身限制,以及核心内容是否在与财产的分配而不在于限制一方的行为。所以男女双方在婚前想要签订一些协议时,一定要对于这两者做区分。
签订婚前财产协议比较典型的情形是一方挣钱不少但是防御心很重,在结婚前要求配偶签署,保障自己婚后所挣的资产与另一方有明显区分,以免自己婚后的大额收入在离婚时被配偶分割。那么面对这类协议,对准备在婚姻中全身心投入、生育孩子的女性来说,需要慎重对待。
一、考虑是否缔结婚姻。不要认为这个协议只是形式,在婚内双方不会严格按照协议履行。因为这个协议并不是为了结婚而准备,是为了离婚而准备,否则双方也不会签订这种协议。所以如果双方面临离婚,这份协议肯定会是双方在离婚分割财产中的关键。在这个基础上,考虑这段婚姻关系是否还需要缔结。不要考虑自尊或者面子,认为为了真心表示不图对方的钱财,所以同意签订并结婚。因为在夫妻生活中,并不能如单身一样随心所欲,可以自己掌握自己的生活,真正进入夫妻生活中,你可能会为了家庭为了孩子放弃很多,然而你签订了这份协议,会导致你的这些放弃根本无法得到相应的回报。
二、协议内容平等公平。有很多人认为,协议不公平可能也会无效。但是法律规定只要在男女双方自愿平等基础上,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并且不存在欺诈、胁迫的情形签订的协议,就有法律效力,因此即使一些条款并不公平,但是也是有效的。所以在签订协议之时就应当注重权衡利弊,不要为了结婚盲目同意对方的一切不平等要求。
三、明确补偿方式以及补偿方式。笔者见过很多签订婚前财产协议之后,一方被要求在家生育带孩子,那么这种协议很可能会极大限制你分享另一方的收入,并且让你在离婚时无法维持现有的生活水平。所以在签订协议时,协议内容应当明确补偿以及支付方式,包括因生育,照顾家庭等职业中断补偿,相应的支付方式应当具体明确,因为在夫妻关系中,双方的财产相对比较复杂,所以对于补偿的支付方式一定要非常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