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1:54:05来源:法律常识
微信作为一款主流社交工具
每个人多多少少都会加入一些微信群
或是在朋友圈里分享生活中的点滴
聊天起争执、吐槽不快都是常事
可一旦辱骂他人
可能就违法甚至涉及犯罪了
朋友圈辱骂婆婆,违法!
陈某的儿子与叶某原系夫妻关系,双方因感情破裂协议离婚。被告叶某离婚前与原告陈某因生活琐事关系不睦,积怨较深。离婚后,叶某认为自己离婚系陈某怂恿儿子所为,便将怒气撒在陈某身上。叶某先在抖音上发布辱骂陈某的视频,经他人劝解后删除。之后,又在自己的微信朋友圈发布陈某的照片,并配之以下流、恶毒、不堪入目的文字进行辱骂。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民依法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判处被告叶某向原告陈某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1000元。
微信群辱骂村民,也违法!
王某和孔某系同村村民,两人曾因投资发生纠纷。2019年12月,王某在两人所在的村民微信群里(微信群共有70人)中多次发表“孔某断子绝孙……败类”等污秽性言语,辱骂、侮辱孔某,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2020年1月,孔某向法院起诉,要求王某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赔偿精神抚慰金。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被告王某多次在微信群发表不当言论,已经损害了原告孔某的名誉权。法院结合王某的过错程度、侵权行为情节及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等因素,判决被告王某在微信群向原告孔某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3000元。
这两个案例告诉我们
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
属于公共场合
不是随意泄愤的地方
一旦出现违法情节
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和处罚
向上滑动阅览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十五条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
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主要有:(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以上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第三十六条网络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我连骂人的想法都不敢有了
那如果别人一言不合
就骂起我来了
我要怎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1 通过社交平台投诉。大多数的网络社交平台都有投诉功能,若微信好友在聊天中恶意辱骂自己,可以在社交平台对该好友发起投诉并提交相关截图,若被举报成功,该好友将被社交平台封号。
(温馨提醒:请不要恶意投诉好友)
2 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对事情进行调查并作出处罚。
3 以对方侵犯名誉权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如果对生活造成了严重阻碍,可能会构成侮辱罪,可以提起刑事自诉。
网络社交平台并非法外之地
若开展社交活动
为所欲为、不加节制
触碰到了法律底线
那等待他的必定是法律的制裁
你,学会了吗?
来源:综合
编辑:钟煜
审核:黄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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