恋爱找律师签协议有用吗,分手青春损失费能起诉吗

时间:2023-01-22 12:04:06来源:法律常识

一、为什么会有青春损失费?

很多时候,是分手的一方觉得在自己在恋爱期间受到了精神损害,或者认为自己作出了不平等的付出。

进入21世纪后,很多90后、甚至00后出现过类似的经历。

在这些案例中,甚至有一些是因为有过人流背景。

所以,从感情上看,很多人会认为,支付给女方的“青春损失费”,理所应当。

那么,“青春损失费”真的理所应当吗?

律师:分手签的青春损失费协议,竟然是无效的?


二、法院怎么看待“青春损失费”的约定?

概括来说,法院的观点可以陈述为:“违反公序良俗。”

下面我们可以参考一份公开判决书中的法院裁判观点内容:

2003年双方签订的协议书明确指出:老张在2001年给李丽出具的10万元借条,是老张承诺要赔偿李丽的青春损失费。法院审理认为,这份协议直接否定了老张与李丽之间有借款关系存在。而老张与李丽约定的所谓“青春损失赔偿费”不但没有法律依据,并且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应属无效的民事行为,不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律师:分手签的青春损失费协议,竟然是无效的?

一线城市的法院呢?是如何看待这类“青春损失费”的约定的?

以张律师所在的深圳市为例,张律师从公开渠道检索到了一份2015年,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摘录判决内容如下:

“双方在解除同居关系后签订协议书,对同居关系期间共同财产作出分割和处分达成一致意见,该协议属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对双方有约束力;协议中关于青春损失费的约定内容,是以金钱方式弥补同居期间女方的青春时光,与社会道德相违背,不利于建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和价值体系,应当认定该约定内容无效,法院对青春损失费的主张不予支持。”

律师:分手签的青春损失费协议,竟然是无效的?

内地的非沿海地区的法院呢?又是如何看待这类“青春损失费”的约定的?

张律师从公开渠道检索到了一份2016年,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摘录判决内容如下:

"双方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至今未补办结婚登记,双方属于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相关司法解释,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的,一方可以要求对方酌情返还彩礼;但一方主张给付身心健康损失费、青春损失费等,并无法律依据,人民法院对此不予支持。"

律师:分手签的青春损失费协议,竟然是无效的?


三、律师支招:难道法律就不能保护女生了吗?

首先张律师要说明的是,法律支持“青春损失费”,并不能当然得出“法律不保护女生”的结论。

法院的立场说的明确点,其实就是认为,恋爱是平等的关系,感情上的问题,不适合通过法律来进行功利化的定价。

从这个角度来看,其实女生们一开始就不应当通过签协议的方式来处理所谓的“青春损失费”。

那张律师有什么好的建议?

张律师的建议是,如果真的要收,那么就直接收,没必要签文件,也别指望通过签文件来给对方施加金钱给付的义务。

这样做的好处是,如果另一方自愿给付了这个“精神损失费”,那么如果反悔,起诉到法院,面临的其实也就会变成:“不支持退费请求。”

所以呢,法律规则这个东西,是不是对你有利,就看你怎么利用啦。

聪明的女生们,以后就长点心啦~~~

律师:分手签的青春损失费协议,竟然是无效的?


写在最后:

其实不仅仅是感情生活,生活里很多地方都存在陷阱。

跨过这个陷阱,也可能掉进另一个陷阱。

怎么办?

认识一位律师朋友,不失为一个明智的选择。

关注并私信深圳特区律师张律师,从此,法律为你的人生保驾护航~~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北京征地拆迁律师事务所前十名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土地 自诉 房屋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打官司 离婚协议书 债权人 公司 找律师可靠吗 北京十大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搜狐 刑事案件 合同 甲方 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二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北京十大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 北京房产纠纷最好的律师事务所 车祸 补助费 工资 债权 律师自己打官司是不是不用找律师 鉴定 伤残 程序 条件 北京房产纠纷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 拆迁人 期限 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