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2 22:36:37来源:法律常识
在上期的文章中,我们向大家介绍了设定口头遗嘱时,要避开口头遗嘱被判无效的几个坑,希望大家在现实生活中,迫不得已遇到亲人需要签订口头遗嘱时,能够从法律角度对口头遗嘱有更全面的认知,客观的处理自身遇到的实际情况。
在本期内容当中,我们继续口头遗嘱的普法内容。相信不少朋友已经对口头遗嘱失效的几种情况有所了解,但是对合法生效的口头遗嘱内容后续处理有所疑惑。所以,我们整理了几个朋友在往日处理口头遗嘱问题时,遇到的几个困惑,分享出来帮助更多的朋友更好的解决问题。
困惑一:合法生效的口头遗嘱能够办理公证生效吗?
解答:合法生效的口头遗嘱是可以办理公证的。那么口头遗嘱怎样办理公证流程呢?
首先,需要口头遗嘱需要两名及两名以上无利害关系人证明,证明方式可以是带有法律效应的书面凭证。并且由证明人将遗嘱人的口头遗嘱内容转化为书面形式。
其次,口头遗嘱需要去司法公证处进行公证。公证申请人必须是遗嘱人本人,公证处根据遗嘱人要求做受理登记证明。公证处在办理口头遗嘱公证时,需要遗嘱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可以是身份证,户口本等证明遗嘱人真实身份的材料;公证处根据遗嘱人的口头遗嘱内容办理口头遗嘱公证手续。如所立遗嘱中涉及财产的处分,还应当提交能够证明财产权属的证明。
困惑二:由口头遗嘱产生的争执,起诉到法院后,遗嘱见证人未到庭作证,口头遗嘱还有效吗?
解答:口头遗嘱的成立要件,法律有明确的规定。我们也强调过一个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口头遗嘱的签订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一旦发生由口头遗嘱产生的纠纷起诉到法院,见证人不出庭作证,口头遗嘱会被法院裁定为无效。
本条律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证据规则的有关规定,被告提供的口头遗嘱的两个见证人须出庭作证,接受法官和双方当事人的询问,如果证人未出庭,其证言不予采信。
困惑三: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口头遗嘱的完整执行流程是怎样的?
解读:完整的口头遗嘱执行流程如下;
1) 核实遗嘱人已死亡
证明材料:医院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犯罪或者意外死亡的遗嘱人,在没有医院证明的前提下,需要提供尸体处理单位的尸体确认证明或者其他职权单位的死亡证明。
2)确定口头遗嘱的真实性
遗嘱由律师保存的,律师应当在取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
如果是密封遗嘱,但不存在其他不密封文件或者物品的情况下,也应该在提取遗嘱时,邀请一至二位继承人、见证人到场,并做好提取遗嘱现场笔录,由提取人、继承人、见证人分别签字或盖章。
3)确定继承人
律师作为遗嘱执行人或者受托人,应继承开始后,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都落实的,核对他们的身份。
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身份证,出生证明等
4)律师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在他们和见证人前,公开遗嘱
利害关系人对遗嘱没有异议,公开遗嘱后,律师可以将自己将要开展的工作向继承人、受遗赠人、信托受益人汇报,并请他们在汇报材料上签字认可。
5).收集遗产、编制遗产清册、保管遗产
律师保管遗嘱,并作为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定期向立遗嘱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士收集财产状况线索,以便遗嘱执行时准确把握遗产动向。
遗产收集方案确定后,律师应当向所有遗产保管人发出《遗嘱执行人告知函》,告知所有遗产保管人,不得在遗嘱执行人执行遗嘱方案前,未经遗嘱执行人同意将遗产转卖/在遗产上设立抵押、质押以及任何担保物权/任何毁损、破坏遗产现况的行为/任何擅自同意非遗嘱执行人授权的同意继承人提取遗产的行为。并告知相关的法律后果。
6)代缴税收、清偿债务,编制债务、费用和报酬清册
律师应当对所有因为遗产和立遗嘱人的行为产生税收,进行代收代缴,具体代缴项目,视大家实际情况而定。
7)遗产分割
8)交付遗产
以上就是我们根据朋友的困惑反馈,总结而出的口头遗嘱在执行过程中三个问题点,希望会对大家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