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05:01:06来源:法律常识
上班时间内在工地巡查,与行驶的轿车相撞,被交警部门认定全责,可以算工伤吗?
这种情况,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工伤期间,原工资福利待遇是不变的。
问:如何才能每天收到这样的社保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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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指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因此是符合工伤认定的情形。
保叔认为单位会这么操作,有两种可能性:
1、单位经办人对《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不了解;
2、单位经办人熟悉条例规定,但故意为之,存在侥幸心理,认为员工不懂法,或是想等员工发现了再说。
单位要真这么想,保叔只能说太天真了!碰到这事也不用慌,先去申请工伤认定,只要认定下来是工伤,单位该承担的责任就跑不掉哦!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规定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只要你已经认定下来是工伤的,用人单位就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
带上你的工伤认定书向单位所属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直接申请仲裁。
单位应按条例规定足额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待遇,未足额支付,一旦被列入诚信“黑名单”,企业法人出行都将受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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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保叔,更多问题,私信找保叔,保叔给大家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