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14:01:37来源:法律常识
有车一族越来越多,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也越来越多。有时一些小的事故,或者是急于处理的,往往会采用私了的方式,快速达成赔偿协议,然后各忙各的互不耽误。其实由于“私了协议”可以快速、有效解决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还是受到社会的广泛接受和鼓励的。但是,如果“私了”之后,一方又反悔了怎么办?近日,北京一交通事故受害者,就是“私了”之后,又把对方给起诉了。法院会支持她吗?
在2020年2月的一天,因为正值春节期间,街上人来人往当然非常热闹。北京通州区一个女士范慧慧,刚逛完商场,买了各种日常用品,大包小包拎着,匆匆往回赶路。走到一个路口时,眼看要变红灯了,范慧慧加快了脚步。而不料,一个辆大型摩托车突然向她高速驶来。
当时由于车速快,她一时躲闪不及,连人带包,被撞飞出好几米远。当时,范慧慧就被撞得无法动弹,全身疼痛,脑袋瓜子也是嗡嗡作响。就在路边的热心路人打120,及时把范慧慧送到附近的医院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之时,那肇事的摩托车却早已逃之夭夭。
好在,两天后,肇事的摩托车司机赵强,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来到了当地交管部门投案自首。承认了自己因一时疏忽大意,没有注意行人而造成了此次严重的交通事故。而交管部门,在调查清楚事故情况后,加上赵强有逃逸的情节,最终判定赵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被撞的范慧慧,受了重伤住了院,经过医生的诊断后,确认其腿脚多处骨折,腰椎也有压缩性骨折和椎间盘突出,需要立即进行手术,可能要好几万的手术费。而范慧慧只是普通的一个打工族,一时间家里也拿不出钱来。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能不能让肇事者赵强先垫付呢?
赵强在投案后,也在交警的要求下,来到了医院,向范慧慧及其家人赔礼道歉,态度也十分的诚恳。看到受害人,在医院这么痛苦,还要面临手术,内心十分愧疚。于是赵强和范慧慧商量,要不然就私了赔偿吧。这样范慧慧,也就能及时拿到赔偿金用于手术及后续康复费用。
范慧慧看赵强十分有诚意,也得知其并非恶意,毕竟交通事故也是意外,谁也不想发生。某种意义上说,赵强可能也是这场意外的受害者。考虑到手术费可能要几万元,“伤筋动骨100天”,后续康复也得至少两三个月。最终,二人达成协议,约定,赵强共计赔偿范慧慧医疗费、损害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10.8万元,赵强支付赔偿后,范慧慧放弃后续追偿权。事情到此似乎也处理得圆满了。然而一个月后,范慧慧还是把赵强起诉了,怎么回事呢?
原来范慧慧在医院住了一段时间后发现,手术费比之前料想的高出许多,仅医药费支出就需要八万多元了。出院时,医院出具的证明书也进一步载明,不仅要继续用药,还要进行复查进行二次手术取出固定物,又得至少2万元的手术费。这么一算,各种费用可就远远高出当初“私了”约定了10.8万元了呀。
于是范慧慧又联系赵强,要求增加赔偿金,却遭到了拒绝。无奈之下,只好又将赵强及其摩托车投保的保险公司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赵强及保险公司赔偿手术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费用共计40余万元。扣除赵强已经支付的10.8万元,还需要支付赔偿费用29万多元。
赵强无法接受范慧慧增加赔偿金的要求,主张之前已经达成了协议,事情已经处理完毕。如果现在又反悔赵自己要更多赔偿,那当时“私了”的意义何在呢?同时,保险公司也认为,赵强与范慧慧都成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当时也都是自愿达成的协议,应当受到法律约束和保护,范慧慧不能单方面反悔!
但是范慧慧觉得,当时在医院,自己并没有预计到会有这么高的医疗费用,而且当时医院需要立即安排手术,自己一时又没有手术费,处于急用钱的围困状态。导致自己因重大误解而做出了错误的认识,这显然对自己是不公平的。希望法院能够基于重大误解,撤销当时”私了”的协议,重新判决对方赔偿合理的金额。
而法院认为,当事人在签订协议时,首先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而范慧慧由于受了伤,急于治疗,确实也处于围困的状态,对其当时的判断也造成了影响,没有对事情的严重性做出准确的预估。
事实上,对于医疗费用,一般老百姓,没有相关经验,也很难做出准确的判断。而且根据医院的治疗方案所需的费用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的费用,确实远超过了10.8万元,受害人范慧慧的权利义务显然失衡,应当属于显失公平的情形。
最终,法院认定范慧慧与赵强的“私了”协议,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而予以撤销。并且经过认定,范慧慧各项损失共计35万元,扣除之前已经支付的10.8万元,判决保险公司和赵强需要再向范慧慧女士支付剩余赔偿金额。
看来,对于重大误解,显失公平这种特殊情形下的“私了”协议,也是可以反悔的。当然需要提醒的是,对于这样需要撤销协议的情形,当事人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之后后一年内及时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否则超过诉讼保护期,自己受到的损害也就很难受到保护了。
对于法院的判决,你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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