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15:02:02来源:法律常识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疫情防控期间,为了确保居民健康安全,各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业主进出小区,需要配合物业检测体温,并且出示小区配发的“出入证”。但是偏偏却有人不愿意配合,不戴口罩、不配合量体温,还对工作人员大打出手。以暴力方式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防疫工作职责,严重妨害防疫工作秩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呢?对此,封面新闻记者采访了太琨律(成都)所的朱界平律师。
【案例】
2月5日10时许,唐某某在成都市高新区某小区门口,拒不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配戴口罩,并妨碍小区院委会工作人员对居民的体温测试工作,严重扰乱防疫工作秩序。群众报警后,唐某某拒不配合民警现场处置,并将民警口罩扯下、面部抓伤,民警随即将其控制。19日,高新法院采用远程视频开庭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该案并当庭宣判,唐某某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以案说法】
朱界平律师:两高两部《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含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有关疫情防控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疫情防控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疫情防控公务的人员)依法履行为防控疫情而采取的防疫、检疫、强制隔离、隔离治疗等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三款的规定,以妨害公务罪定罪处罚。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以妨害公务罪定罪,从重处罚。
案例中唐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拒不佩戴口罩、妨碍开展体温测试、以暴力方法妨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严重妨害了防疫工作秩序,根据《刑法》及该《意见》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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