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3 21:25:26来源:法律常识
4月13日,兴宁区法院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工作全面开花,作为特邀调解员的心理咨询师、公证员与值班律师在一天的时间内相继成功调解6起民事纠纷,案件当事人当日达成调解协议,当日领取裁判文书,让多元化纠纷联合调解机制在实践中高速运转。
据悉,这6起案件涵盖了民间借贷纠纷、承揽合同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法定继承纠纷及遗嘱继承纠纷等纠纷类型,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法律关系各异,但在兴宁区法院调解法官及特邀调解员的努力下,成功化解了这6起起纠纷。
在一起承揽合同纠纷中,原告应被告的要求制作南宁某园区防腐木广告牌的防腐木材料,后由于项目征地原因,原告仅完成了部分广告牌工程,双方当事人就项目工程款结算问题无法达成合意而诉至法院。特聘心理咨询师调解员收到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中,心理咨询师耐心倾听双方的诉求,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提出合理的工程款结算方案,调解方案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认可,最终被告当场向原告支付了工程款27500元。
当日上午11时50分,已经临近午休,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移送到了调解室。调解法官及特聘心理咨询师调解员迅速开展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就因交通事故导致的误工损失存在争议,考虑到被告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困难,调解员向原告征求调解方案,合理设置了误工损失金额,仅用时半小时就促成了双方矛盾的化解,并办理了现场赔款、现场撤诉手续。
在当日下午的一起法定继承纠纷中,争议标的为一套房改房,为尽快完成继承房产的产权过户登记手续,在桂南公证处驻兴宁区法院司法辅助中心公证员的主持下,当事人也同意通过调解的方式案结事了。
为将纠纷化解在诉前,兴宁区法院设立诉调对接平台,与兴宁区妇联、兴宁区工商联、南宁市桂南公证处、南宁市心理咨询师协会、南宁市律师协会等签订联调协议,积极引入人民调解、行业协会调解等第三方机构进驻该院调解中心参与调解,让矛盾纠纷的一次性化解,公正高效地维护了辖区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