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4:18:19来源:法律常识
来源:海宁日报-爱海宁
海宁市传媒中心记者 张会 杨帆 刘继靓
5年前买了套安置房,如今五年期满,可以过户了,但卖家却“消失”了,怎么办?近日,袁花居民杨先生(化名)就遇到了这样的难题,于是拨打了《潮帮办》热线寻求帮助。
接到求助后,《潮帮办》记者立即赶往袁花,了解详细情况。
5年前花41万买了套安置房
杨先生购买的安置房就是现在住的这一套,位于袁花镇龙鑫嘉苑小区,购买时间是2016年2月,面积120多平方米,还有个14.5平方米的车库,当时总价41万元。
“我当时是一次性付给对方的。”杨先生介绍,因为房子是安置房,国家规定需要5年时间才可以过户,为此,双方还签了《房屋转让协议》,约定自法律、政策允许转让之日2个月内,甲方需与乙方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甲方拖延办理,应按照乙方已付价款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的4倍承担违约责任。
买房时,对方为了让朱先生放心,还把房产证、契证等相关证件交给了他。
协议签了,房产证等证件也拿到了,杨先生也就放心了,“我房子买了后,直接就装修了,装修好以后就住进来了,一直住到了现在。”
双方交易完后,就没怎么联系过,中间也没有出现过任何的纠纷,但到了今年2月份,房屋5年期满了,可以过户了,问题也随之出现了。
可以过户了卖家却联系不上了
一开始,杨先生打电话让对方过来协助办理过户手续,对方说他正在搬迁,没时间过来,一个月后再说。
春节前,杨先生又给对方打了个电话,这次对方又说没几天就要过年了,等过年后再说。
过完春节后,杨先生再次拨打对方电话,可这次却无人接听了。
“一开始我几乎天天给他打电话,电话是通的,就是没人接。没人接之后,我又给他发短信,还是不回。”杨先生说。
春节后到现在,杨先生已经给对方打了几十个电话,发了十多条短信,对方不接不回,也不知道对方具体住在哪儿,这让杨先生有点慌了。
“卖家我是认识的,就是我们村的,但很早就搬走了,不知道搬到哪里了,只有他弟弟家还住在这里,我也去找过他弟弟,但他弟弟一家说他们管不了,他哥哥家的地址也不肯告诉我。”
杨先生开始寻思,是不是这个房子有什么其他问题,于是他赶紧去相关部门查询。查询后发现房子一切正常,也没有其他纠纷,可对方就是不接电话,眼看日子一天天过去,过户的事情毫无进展,朱先生心里非常着急。
对方从来没提过任何要求
最让杨先生纳闷的是,对方从来没联系过他,也从来没提过任何要求。
“如果说是因为房子涨价了,他不想卖了,或者有什么其他的想法,也可以提出来啊,可以商量啊,但对方啥也没说过。”杨先生告诉《潮帮办》记者。
为了解对方的想法,《潮帮办》记者现场拨打了对方的电话,电话虽然通了,但一直没人接听。
如今,杨先生就希望能尽快联系上对方,将房子的过户手续办了。
安置房纠纷多发,购买需注意这些点
购买安置房需要注意啥?杨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又该怎么办?记者咨询了浙江天音律师事务所律师、嘉兴市律师协会海宁分会副秘书长冯海。
冯海介绍,这两年来因为购买安置房产生的司法纠纷越来越多,他自己就承办过类似案件。他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安置房需要着重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要注意安置房的产权证,在签购买协议或合同时,产权证上的所有权人一定要签字,如果房屋有共有人的,共有人也一定要签字,如果还有厉害关系人的,相关厉害关系人也要签字。第二要注意过户日期,因为一般的安置房规定要5年以后才能进行过户,这个5年就是风险期,如果5年到期后,卖家不诚信,可能不愿意过户、拖延过户或直接将房屋恶意过户给第三方,从而损害购买人的权益,产生纠纷。第三要注意在合同中清楚明白地约定违约责任,这有利于提升违约成本,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像杨先生遇到的这种情况,冯海建议其走司法途径进行解决,而且胜率比较大。因为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如果说对方不接电话,联系不到人,一般情况下可以推定为对方存在恶意违约行为,而且双方签了协议,对方已经签了字,房屋杨先生也装修入驻好几年了,可以认为房屋已经实际交付履行了。再一个,这么多年来,也没有任何人提出过异议,根据合同法的精神,这在司法实务当中会作为一种合同有效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