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5:19:46来源:法律常识
醉驾!连续两次发生交通事故!
还下车打人!
这是什么操作?
去年10月8日下午6点左右,嘉定警方接到市民施某报警,称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并被对方车主殴打。
公共视频画面显示,当天下午5点40分,犯罪嫌疑人王某驾驶一辆黑色轿车行驶到恒盛路祁昌路西约20米处时,突然一头撞上对面车道正常行驶的小轿车。下车后,肇事人王某反而情绪激动,与对方车主施某发生争执,争抢对方手机,还推搡殴打对方。
“咣~咣~”民警赶到现场后,只见犯罪嫌疑人王某用力拍打着路边的三轮车,神态举止有些反常,可能涉嫌酒后驾驶,于是将他带至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调阅公共视频后,民警发现这竟然不是王某当天的第一起交通事故。事发前几分钟,在距离事发点不远处,王某驾驶的车辆与另一辆小轿车发生碰撞后没有停车,继续向前行驶,又再次撞上了施某。“据王某交代,他当时酒喝多了,没有察觉自己此前已经发生一次事故。发生事故后又逃离现场,我们在量刑上会从重处理。”嘉定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周诗悦介绍。
经鉴定,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99mg/100ml,达到醉酒程度。经嘉定公安分局交通警察支队认定,王某对两起事故均负全部责任。
据王某交代,自己当天和同事一起聚餐,喝了半斤白酒和四五瓶啤酒,并抱侥幸心理自己开车回家。由于酒后已经无法良好控制双手,导致车辆失控。事后,王某对自己醉酒驾驶的行为感到后悔莫及。
目前,嘉定区人民检察院以危险驾驶罪对犯罪嫌疑人王某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检察机关提醒,任何时候都要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为了自己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一定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坚决杜绝酒驾、醉驾的违法行为。
撰稿:司舒舒
摄像:秦建
编辑:徐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