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4 07:04:03来源:法律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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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董少谋法学教授,西北政法大学民事司法改革研究所所长、民事訴訟法硕士研究生导师组组長兼学科帶头人、陕西省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会长
三十年前的今日(12.28),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原名:陝西第四律師事務所)誕生了,本人有幸作為創始人(專職律師)参与律所的筹建。在三十年之際,受律所雷西萍主任之邀,以「碎片」化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出。今日整体推出,以紀念之。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一)》為加強法學理论與實踐的結合,1988年學校向陝西省司法厅申報成立律師事務所,由于成立一家律所需三名專職律師,學校隨報李文華教授、曹淑蘭教授和我三人作為專職律師。在年底省司法厅發文同意學校的申請,成立陝西第四律師事務所,專門管理西北政法學院的兼职律師 。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二)牌匾】1988年㡳,法智律师的前身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成立,当时办公室在西北政法学院雁塔校区大门内北侧,只有一小间房。事务所的第一件是要有块牌匾,我找了一块三合板,在上写了“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随后请宫保诚先生用隶书提写了牌匾(陕西省人民政府和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牌匾也是宫老先生所写),现在的“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牌匾是曹伯庸先生所提写。
【我与法智律师三十年:(三)空手套白狼】律师事务所批文下来了,我们找到学院主管财务的副院长赵炎老师(我的哲学老师)给批点开办费,赵老师非常痛快地给批了开办费,但到财务处办手续时被女处长拒绝了,理由只有一点:“批文”上写的管理西北政法学院的兼职律师,这个律师事务所与西北政法学院无关,故不能给开办费。后几次协调无望,随由李文华主任垫资刻了公章、凃账印了“委托文书”、收了几个案件后买了四张办公桌和两个沙发!也由于“管理”二字,财务处想要停发我们三人工资,后又协调:工资照发,但年底如数由律师事务所返还学校!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四)告西安市税务局纳税行政诉讼案】1990年时陕西的律师事务所作为“服务业”按“法律服务业”交6%的营业税,后西安市税务发文要按20%征收营业税,理由为律师事务所从事的是“代理业”适用“代购代销”的税率。经交涉无果后我作为律所代理人向西安中院提起行政诉讼。起诉的理由是在国家税政策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调”的依据不足。案件惊动了国家税务总局,时任局长的金鑫与司法部副部长鲁坚协商:原6%的税率不变,要求律所撤诉。陕西省司法厅电话通知我撤诉,我要求司法部直接给律所出“书面”文件。后司法部以“明传电报”给陕西第四律师事务所:“经与国家税务总局协商,对律师事务所征税保持现有的6%营业税税率不变。”(此案的诉讼过程发表于陕西“律师”杂志)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五)四通打字机】律所开业后买的第一件办公设备是四通打字机(使用色带),由于学校不给一分钱经费,因此向当事人涂账:当时正好有永乐镇的公司与北京中国租赁公司发生纠纷,让该当事人先暂付货款且从北京背回来打字机。从这台打字机打出了我的第一篇小文:“合同履行地应以约定履行地确定管辖”,该文发表于《中国法制报》。有趣的是我到天津高院办理该当事人的另一件二审案件,我把委托手续交给办案法官,她问了我两篇:“你是董少谋?”她指着当天的《中国法制报》问我:“这是你写的?”,我看后确信是我的。她说她是北京政法79级毕业的,她叫陈静。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六)审计“风波”】记得1992年前后事务所首任主任李文华教授退休之际,学校要进行审计,当时我不同意学校审计,理由仅一点:当初成立时学校财务处认为事务所与学校没有关系,没有拨一分钱开办费,现在凭什么审计?后司法厅协调下,事务所接受学校审计室的审计。《审计草稿》出来后征求事务所意见,李文华主任让我写个意见,我提了100多条意见(包括标点符号、语法、错別,字、审计依据等),当时争议最大的是事务所自定的“误餐费”补助3元/次是否有依据?审计室Z主任认为依据1952年全国供销社的规定,误餐费补助应为0.2元/次,并要求我们退还。我几年应退4600多元[流泪][流泪](这笔钱在当时是一大笔钱呀)。我坚持说这些误餐补助我已吃了饭,如何退还?最后决定从我以后办案的“提成”中扣除!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七)一仆二主】随着李文华主任和曹淑兰教授的退休,专职律师仅剩我一人了。学校为事务所配上了主持工作的窦主任(副处长)和王政治协理员(正处长)。事务本原本三间房,其中正间是接待、财务室,我和打字员小商在南边一间,北边一间隔了一半作为水房及自行车等杂物存在间,另半间是领导办公室[呲牙][呲牙]。原主任一人办公尚可,而两位领导坐在半间就非常紧张了,由于是领导,这半间虽小,但是权力的象征,故两位领导挤在半间房内。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八)快乐的“7.1歌颂比赛】事务所“二主”后,管党的建设的自然是“政治协理员”的职权范围之事,当年学校要求事务所随机关总支参加,总支要求白衬衣+白鞋。我请示王协理员后到西安当时最高档的民生百货给每人买了“富绅”牌白色短袖衬衫和白色“阿迪达斯”旅游鞋(700多元)。彩排时发现其他支部是白色长䄂衬衫,后又买了长袖衬衫。在报账时王政治协理员(当时两支笔,主任和政治协理员都可签字)吓的吐出了舌头,问我一双运动鞋咋这么贵,我说这是高档运动鞋:旅游鞋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九)曾经的“四律”副主任】1992年底学校忘记了当时申请设立律师所的初衷,响应“一切向钱看”的号召,准备将事务所承包出去,征求我的意见,我拒绝了。1993年初由@姚敏利大侠承包,每年给学校上交10W。此时我面临两种选择:一是自己辞职创办律师事务所,二是由学校安排回到原来的法律一系下的律师公证教研室任教。在我暂居律所期间,姚大侠聘我为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期间还协助办了一期律师考前辅导班,认识了我的老乡中国律师研究所所长苏醒先去。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十)中国律师研究所特邀研究员】苏醒,苏武后裔,武功人氏,中国律师研究所所长。在律师所受司法厅委托办律师考前辅导班时,苏醒先生为其弟报名并希望收费减免,我提出可以减半收费,条件是聘我和@姚大侠为其律师研究所的特邀研究员,并在四律挂个“中国律师研究所陕西分所”的牌子。过了几天苏先去托其弟带来了两张标有“中国律师研究所”信笺并盖有公章的空白纸。我用一张在四通打字机上套打了聘书。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十一)改“邪”归“正”】面对选择,1993年创办西安三井律师事务所之后,我亦回到学校在律师与公证教研室任教。作为副主编还参加了《中国律师学》的编写。我印象特别深刻地是当年暑假回老家时遇到县教育局X书记(我的小学、初中、高考复习的老师),他得知我教书后很认真的问我是不是犯错误了,不然为什么去教书?当时我傻傻的问X老师:您作为教育局长,手下的教师是不是也都是犯错误的人?X老师笑着说:在他印象中,律师是扶弱济贫、仗义执言、嫉恶如仇之人,是一个很崇高的职业。我对X老師說:在我心中,您才真正的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師,更為崇高和高大!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十二)回归】1993年创办了三井律所,然是非不断,几年后省司法厅律管处处长告知我:你的事有人反映到司法部张耕副部长那儿了,张部长带话让你好好教书吧!此时“三井”因一人出走而剩二井了(我也一直没有参与过三井所的管理,更未有一分钱的分红),在学校我也由教律师公证改为教民事诉讼法,繁重的教学仼务使我无时间做一名专职律师。我又回到法智律所。此谓出走时是“四律”,回来时己是“法智”[呲牙]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 :(十三)雷大律撑舵】法智律所在經過Y和W兩位大俠承包后2001年左右面臨與学校脫勾,当時有兩个团队希望接手。學校組成了10人小組評估,我有幸作為律所曾經的唯一代表率先发言,提出把法智律所交給雷西萍的团队,獲得了大家的一致同意。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 :(十四)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2016年律师事务所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我与众多政法的同事受聘担任专家委员 。对于年轻律师,尽所之能,提供一些意见和建议,使其尽快成長,这也是我的一份责任!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 :(十五)成立管委会】2018年11月,律师事務所成立管理委員會,受雷西萍主任的授權,我給自己签發了管委会名誉主任聘書。
【我与法智律所三十年 :(十六)结语】过去三十年,我们以宗教般的虔诚服务當事人,和當事人、伙伴一起,把法律从象牙塔、教室带到了各级法院及需要的地方,消除當事人之間的鸿沟。我们可以自豪地说,我们在中國的法治进程中刻下了深深的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