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05:50:47来源:法律常识
取保候审,通俗来讲就是不用在看守所呆着了,基本恢复人身自由。所以对于刚被抓的嫌疑人,取保候审是很重要的。
世间从来没有绝对之事,申请取保候审不一定要聘请律师,网上都有很多模板都可以用了,但是在没有律师进行会见了解案情的情况下,取保理由的方向和说理都不能直接对应当事人与公安机关所做的口供。
虽然我国的《刑事诉讼法》已经规定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 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 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理由有很多,但是要说服公检法,仅凭以上是不够。
除了以上的情况,更重要的还要考虑以下情况:
比如是否已进行退赃?
比如是否取得被害人的谅解?
比如涉及的罪名轻,继续关押会超期羁押?
取保候审并不是写完申请,提交完就完事了,还有不断地去向公检法沟通说明情况,让他们内心也确信本案也应该用取保候审,并且取保之后并不出出现严重的问题。而这些都必须是律师进行了解案件,跟当事人看守所进行会见,然后根据案件情况决定最有力的理由进行申请取保。
每一份取保候审都是做好的充分的准备的,都是基于会见、整理、沟通的结果,并不是随便拿个模板,改个名字罪名就可以取保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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