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15:30:37来源:法律常识
新民晚报记者 江跃中
通过恶意发布负面网帖、写举报信等手段进行敲诈勒索,涉案金额近300万元。2018年1月25日凌晨,普陀警方经过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捣毁了一个网络恶势力团伙,团伙头目郭某银及多名骨干成员在本市黄浦、宝山、嘉定等区相继落网。2019年3月,郭某银及5名团伙骨干成员分别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银如实供述了其虚构律师身份,进行诈骗与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
“律师”网上造谣、贴大字报勒索“委托费”
2017年11月,市民王女士向普陀警方报案称,遭到自称是律师的郭某银敲诈勒索。
据王女士介绍:
2016年9月,为了处理一起侵权纠纷,她经人介绍认识了自称是律师的郭某银。对方表示“认识”很多高层领导,“路道很粗”,能量很大,能帮王女士获得巨额赔偿。为此,王女士与郭某银草签了一份所谓的“法律咨询服务委托协议书”,约定支付给郭某银30万元“维权费”。
回到家后,王女士与女儿聊起此事,女儿马上提醒她,满嘴跑火车的郭某银可能是骗子。王女士这才幡然醒悟,决定终止与郭某银的委托协议。没想到,她却就此陷入噩梦。
得知王女士要终止委托后,郭某银便露出了真实面目。他先后通过多个手机号码不停发短信威胁王女士,扬言如果王女士不支付委托费,就把她的“丑事”发到网上去。数次威胁未得逞,郭某银竟叫人到王女士居住的小区贴大字报,捏造事实,宣扬她是个“品质恶劣”的人。其后,郭某银还把他在网上捏造的关于王女士赖账的网文截图发给王女士看,给王女士的名誉、生活造成了极大的影响。不堪其扰的王女士决定报警求助。
雇佣写手恶意发帖,网络恶势力团伙被判刑
接报后,普陀警方立刻开展调查
调查过程中
警方发现郭某银还涉及多起类似案件
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普陀警方立刻开展调查。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郭某银还涉及多起类似案件,涉案金额近300万元。
如2015年11月,郭某银以受某酒店委托向某置业公司维权为由,通过在知名论坛发帖举报该置业公司租借给某连锁酒店的楼层有违章建筑,导致该连锁酒店经营陷入困境。后该连锁酒店的股东叶女士和郁女士迫于无奈,于2016年6、7月间,向郭某银分数次支付“ 委托费”共计28万元,酒店才得以正常经营。
2017年1月,由于郭某银对法院判决其与某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不满,又一次故伎重演,通过组织相关人员在网上大肆散布涉及纠纷公司的负面帖文,以及在线下张贴大字报滋扰该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等方式进行威胁,迫使对方最终同意其110.25万元的“赔偿要求”,并支付10万元“法律咨询费”。
此外,郭某银还一直以“律师”自居,自称拥有专业律师团队、社会关系广泛,“能量大”、“路道粗”,能够解决棘手法律纠纷,以此招揽客户。当客户识破其身份后,郭某银便会通过恶意发帖诋毁名誉等手段威胁客户,进行敲诈勒索。
犯罪团伙成员落网。普陀公安分局 供图
到案后,犯罪嫌疑人郭某银如实供述了其虚构律师身份,进行诈骗与敲诈勒索的违法犯罪事实。郭某银称,其雇佣犯罪嫌疑人范某、张某、连某、马某、郭某、郝某、沈某等人在多家网络论坛上发帖,并张贴“大字报”于被害单位及被害人住处的手法,用威胁、恐吓等方式,勒索他人钱财。
普陀区法院对郭某银判处有期徒刑20年。普陀公安分局 供图
2018年4月19日
该案正式由普陀警方移送普陀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019年3月28日
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郭某银犯敲诈勒索罪、诈骗罪,合并判处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同日,另外5名团伙成员因犯敲诈勒索罪均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李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