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1-25 20:26:54来源:法律常识
【律师未办财产保全被委托人索赔千万 一审判决律所担责返还代理费】四川筠连商人郭永柱与代理自己借款纠纷案的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纠纷案,继去年11月24日和12月4日两次在宜宾市高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于今年2月9日作出一审判决。上游新闻记者了解到,高县人民法院判决,四川玉壶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玉壶律所)没有为原告郭永柱申请诉讼财产保全的行为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法院判令玉壶律所返还郭永柱已付的保函费、保全费40811元;全额承担诉讼费88411元。
来源: 重庆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