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5:40:10来源:法律常识
为期4个月的珠江流域(上川岛—北尖岛联线以北的珠江干流、支流、通江湖泊、珠江三角洲河网及重要独立入海河流)禁渔期已于6月30日24时结束,我省及周边省市有大量渔船进入珠江口水域捕捞作业,繁忙的珠江口水域通航密度更加密集,商渔船碰撞风险显著增加,海事部门提醒:开渔期,商渔船要谨慎驾驶,防范碰撞事故发生。
据统计,有近七成商渔碰撞事故发生在夜间,大部分事故发生在能见度不良天气条件下。通常渔船方损失较严重,且人员伤亡大。由于事故多发生在港外水域,距岸较远,风浪大,危险程度高,所以防范商渔船碰撞很有必要!
商渔船要谨慎驾驶,防范碰撞事故发生。
商渔船要谨慎驾驶,防范碰撞事故发生。
商渔船要谨慎驾驶,防范碰撞事故发生。
密集的商渔船交通流
事故案例
2017年12月18日1510时,渔船“粤湛X”在广州港26-27#浮附近水域与一艘砂船发生碰撞,渔船有4名人员落水,其中有1人被救起,2人死亡,1人失踪。
2018年8月21日,“浙普渔7XXX”轮与“恒X”轮在舟山六横岛以东约14海里水域发生碰撞,“浙普渔7XXX”轮右舷1舱破损进水,船上13人遇险。
2019年3月12日,商船“天X”轮从青岛开往深圳,航经担杆水域时,与港澳流动渔船“珠XX”发生碰撞,事故导致“珠XX”翻沉,2人落水。
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特点
1
季节性。商船与渔船碰撞事故在捕捞期特别在雾季及春季鱼汛期的夜间碰撞事故较为多发。
2
区域性。商渔船碰撞事故多发生在渔场或者渔港附近的航道,通常由渔船与商船在“路权”上的冲突导致的。
3
突发性。渔船抢头、忙于作业疏忽了望等习惯以及其速度的不稳定性、号灯不显著等,都会导致突然出现碰撞紧迫局面,商船瞭望和避让不当,非常容易导致碰撞事故。
4
灾难性。沿海作业渔船大多为小型木质船壳,其吨位、船体强度、助航设施、救生设备都比较差,一旦发生事故难免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
5
可预防性。通过严格的管理、正确的瞭望、可靠的通信、规范的操纵、积极的避让等措施都可以有效避免商渔船碰撞。
影响商渔船险情事故的因素
01 | 船员安全意识淡薄 |
商渔船发生事故通常是船员在航行忽视值班瞭望,不遵守航行规则、未显示相应的号灯号型。也有部分渔船船员对珠江口航路、港口航道及相关航行规定存在不了解、不熟悉的情况,时有冒险航行、抢占主航道航行、乱锚泊等容易引发事故的行为发生。
02 | 商渔船沟通联络不畅 |
部分小型渔船未按规定配备或正常值守甚高频电话,部分商船和渔船雷达、船舶自动识别系统(AIS)和号灯号型等导航、助航设备开启不规范,商船和渔船不能及时有效相互识别和沟通联络,共同采取及时有效的防碰撞措施。事故发生后,附近的商渔船联系不畅,也影响了第一时间人命救助。
03 | 未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 |
有的商船经过渔区时未保持应有戒备,未充分考虑本船的了望盲区以及雷达的局限性,未能及时发现渔船。碰撞发生前,由于沟通不畅、操作不当等原因,导致一方或双方都未能及时采取有效的避让措施,从而无法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何防范商渔船碰撞
对于渔船
1.合理安排作业水域,严格按照捕捞许可水域和时间开展作业,避开沿海通航密集区和大船习惯航路。
2.在航行、锚泊、作业时特别是拖网作业时,确保号灯号型正确显示。
3.定位设备如GPS、AIS和北斗卫星系统始终开启并正确使用,坚决杜绝关闭AIS开展非法捕捞的不安全行为。
4.保持连续、正规了望,航行、作业期间,特别是夜间锚泊期间应保证驾驶台始终有适任船员保持正规瞭望。
5.雾中航行除保持安全航速和正规了望外,还应及时开启航行灯并鸣放相应声号,遵守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6.保持甚高频连续守听,对动态不明的来船主动沟通、呼叫,适时采取主动避让措施。
7.符合良好船艺要求,避免从商船船艏盲区近距离通过,不要抢越商船船头。
8.把好船员聘用关,招聘合法持证且具有基本海上应变、求生能力的船员上岗,应考虑渔船救生设备的承载人数。
9.加强应急培训演练,所有船员应熟练掌握船用气胀式救生筏、紧急无线电示位标和搜救雷达应答器等救生设备。
10.甲板作业时要穿好救生衣。
11.密切关注周围渔船动态;发现他船事故险情及时向渔业主管部门和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对于商船
1.进入或途经珠江口沿海航行时,应通过公司、代理提前了解渔船作业情况,科学制定计划航线,提醒值班驾驶人员加强关注。
2.充分考虑能见度和不良气象影响,结合本船操纵性能、周围船舶动态和交通密度,保持安全航速。
3.在夜间和能见度不良时,充分评估本船雷达对渔船等小型物标的探测能力,避免错误判断局面,适当加强驾驶台值班。
4.必要时船长上驾驶台指导船舶航行。
5.在避让渔船过程中,应考虑渔船操纵性能和作业上的特殊性,特别谨慎地评估现场局面,确保驶过让清。
6.发生或怀疑有可能发生碰撞事故,在不危及本船安全情况下,应立即核实并开展救助,并及时向海上搜救中心报告。
全国统一水上遇险求救电话:
12395
在海上,船舶一旦发生碰撞、触礁、搁浅、漂流、失火等海难事故或遇人员落水、突发疾病需要救助时,可拔打“12395”(谐音:要岸上救我)向海上搜救中心报警,请求救援。
来源:广州海事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海事服务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如有侵权,请后台联系我们即刻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