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1 16:26:11来源:法律常识
导读
为了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司法过程,体现我国法律的公平性以及充分保护、挽救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需建立一支专业的合适成年人队伍。共青团津南区委员会决定面向全区公开招募合适成年人。
什么是合适成年人?
我可以当合适成年人吗?
合适成年人是做什么工作的?
举个例子
2018年初,福建省泉州市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因生活无着,顿生窃念,先后三次潜入他人经营的小卖部盗窃现金、香烟及其他生活物品。津南区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起诉期间发现,因其自小父母离异,由祖母抚养长大,先祖母已去世,无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诉讼权利。
按照相关法律,在讯问和审判杨某某时,杨某某的法定代理人都不在场,那么讯问、审判均会被视为无效。这时杨某某就需要一名“临时家长”来保障讯问、审判活动的合法有效,这位“临时家长”就是“合适成年人~
什么情形需要合适成年人到场?
刑事诉讼法第281条规定
对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在讯问和审判的时候,应当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无法通知、法定代理人不能到场或者法定代理人是共犯的,也可以通知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其他成年亲属,所在学校、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的代表到场,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案。到场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行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
检察官说:
“之所以会这样规定,就是为了保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监督司法过程。这也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公平性以及充分保护、挽救未成年人的司法理念。”
给涉案的未成年人找一位“临时家长”真难!
----来自警察叔叔的呼喊
其实,像杨某某这样找不到亲人等法定代理人到场的现象并不是个案。
什么人可以担任合适成年人?
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第五十条丨选择合适成年人应当重点考虑未成年人的意愿和实际需要,优先选择未成年人的近亲属。
近亲属之外的合适成年人一般由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掌握一定未成年人心理、教育或法律知识,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并经过必要培训的社工、共青团干部、教师、居住地基层组织的代表、律师及其他热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人员担任。所在地政府部门或者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组织组建了青少年社工或者合适成年人队伍的,应当从社工或者确定的合适成年人名册中选择确定。
在讯问未成年嫌疑人,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其法定代理人无法到场怎么办?近亲属无法到场怎么办?以上情况下,合适成年人帮您监督办案的全过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合适成年人具有哪些相应职责?
最高检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指引(试行)
第四十七条丨到场的合适成年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接到参与刑事诉讼通知后持有效证件及时到场
(二)向未成年人表明自己的身份和承担的职责
(三)在场发挥监督作用和见证整个讯问、询问过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基本权利
(四)抚慰未成年人,帮助其消除心理和抵触情绪
(五)帮助未成年人正确理解讯问或者询问程序,但不得以诱导、暗示等方式妨碍其独立思考回答问题,不得非法干涉办案机关正当的诉讼活动
(六)保守案件秘密,不得泄露案情或者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
津南区合适成年人参与的未成年人犯罪案件
还是以杨某某案件为例。
津南区合适成年人陪同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接受了检察机关的讯问,进行了心理矫治,在检察机关的主持下,帮助杨某某退还了盗窃所得赃款赃物,取得了失主的谅解,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检察机关据此,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积极化解了社会矛盾,给予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重新回归社会的机会,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津南区合适成年人报名条件
联系人:毛云婷 王一涵
联系电话:88912355
电子邮箱:jntw02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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