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现场瞬间停车,停好车后开门被撞,算谁的责任

时间:2022-10-02 07:24:07来源:法律常识

扬子晚报网7月23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王先生在南京江宁横云西路停车后,开门准备下车时,只听“咔嚓”一声,自己还没回过神来,就看见一辆红色轿车刹车灯亮起,停在了前方不远处。

双方都下车查看起自己的车辆,红色轿车右侧的倒车镜折断,悬挂在车上。而王先生驾驶室的门边缘处,则有有几道刮痕。红色轿车车主抱怨王先生突然开门撞坏自己的车,王先生指责红车不刹车避让,以致于刮坏了自己的爱车。

双方均认为是对方的责任,为此王先生选择报警。随后,当地横溪交警中队的民警到达现场,并进行勘察、调查。在民警调取监控核实情况后,认定在该起交通事故中,王先生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红色轿车无责任。

对此,王先生觉得自己很冤枉。他称,“车停得好好的,被路过的车辆撞了,怎么让我负全责呢?”觉得委屈的王先生,拨打12345政府热线,投诉交警定责不公,要求重新界定双方的责任。

交警联系王先生,向他解释称,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而在此次事故中,王先生停车开门时,没有观察周边车辆情况,影响到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导致发生了红色轿车撞上他车门的交通事故,他应当承担事故全部责任。经过解释,王先生终于明白自己的错误,并表示愿意承担责任,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解决。

校对 王菲

随便看看
本类推荐
本类排行
热门标签

劳动者 交通事故 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 债务人 协议 自诉 房屋 土地 补偿费 案件 债务 离婚协议书 公司 债权人 合同 甲方 最低工资标准 交通 车祸 债权 伤残 条件 鉴定 工资 程序 补助费 拆迁人 刑事案件 兵法 期限 标准 交通肇事 解除劳动合同 财产 补偿金 客户 当事人 企业 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