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2-10-02 11:05:09来源:法律常识
隔壁卖电车的公司又在疯狂地推广,邀请用户体验.....在大城市,似乎每个人都需要考个驾照,买辆车.......关于道路交通法,大家知晓多少呢?双方都存在过错导致交通事故,责任该如何划分呢?
事件: 有这样一个案例:某地的李某,准备驾车去上海,临行时检查路灯已经坏了,但是觉得问题不大,未予修理。快到目的地的时候,遇到了大雾天气,能见度非常低。李某在车辆行至某道路转弯处时,将同向行驶的一辆农用车撞翻。事发时,农用车未按照靠道路右侧边沿行驶。那么,对于本次交通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呢?
法律解析:
在此次交通事故中,分主要责任和一定责任。因李某在上路前已经发现雾灯损坏,但是却未加修理,存在重大过错,因此要负主要责任。农用车驾驶人在路况不允许的情况下,本应该按规定靠道路右侧行驶,但其却违反交通规定,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部分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驾驶人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得驾驶安全设施不全或机件条件不符和技术标准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
驾车的各位,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在平时的生活和驾驶中,一定要时刻谨慎,遵守交通法规,安全自己,安全他人。